簡章寫的
(一)第一階段分發:依學校委託類別,按列冊應試者各該原報考類科初試成績高
低逐類分發選填(第一階段放棄選填以及初試成績未能於第一階段分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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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進入第二階段分發)。
(二)第二階段分發:於第一階段依各專長科目類別分發完畢後,不限原報考類科,
依初試成績高低公開唱名分發,可跨類擇ㄧ選填志願至各缺填滿或已無人選
填為止。
~~~畫線起來的意思感覺就算分數不到 也是可以去排代的
想排代分數不到的老師們若明天沒什麼事 就去看看吧 下午再去散散心~~
另外去了不能排代的話 不要怪我XDDD 請怪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