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起一篇,因想討論關於代理教師資格的部分,
若此修正聘任辦法實行後,該法第三條: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資格,應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在想說未來是不是可以據此要求學校三招優先聘任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的教師?
(很多學校三招只要大學畢業即可)
因為有些內定教師不是本科系,甚至連相關科系都不是!(教師本科系相關科系對照表)
只因為他們是誰誰誰,或是前代理,或...等
曾夢到:之前有次試教時,不小心聽到某非相關科系理化科教師講的觀念根本錯誤,
而我國立物理碩士且有高中物理證(所以國中需三招)和科展得獎紀錄和導師行政經驗,
但最後居然是他錄取
如果是錄取對學生更有益的老師我會很高興,但這樣根本是至學生權益不顧...
難怪在教高中物理時,就發現有些學生的基礎觀念根本奇怪,
原以為是因補習班速成法,那也就算了
如今看來連公立學校也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