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朋友身上的事情覺得很不可思議
決定來版上請益跟抱怨一下><
朋友三人是某小學代課老師
三人皆教書有5~10年不等的時間
今年第一次想去申請失業補助
不料被學校處處刁難
已經確定的問過勞工局
"代課"老師是可以申請的
但學校不發給他們離職證明,也無聘書
所以沒有辦法認定他們是"聘約期滿"以及聘約的時間範圍
光是"聘約期滿"這幾個字,回到學校要了不下四次,學校硬是不寫
還講得很難聽"全國這麼多代課老師失業,就你們這麼會找這種漏洞喔"(有夠欺負人)
他們確實是失業的,確實還沒考到下一間學校
中間過程不再贅述,反正就是很波折,一直要不到該要的"聘約期滿"四個字
後來請勞工局出面處理,以及小教科
終於,得到了這四個字!!!(灑花~~~替他們開心)
故事到這裡以為結束了嗎?不~~~~
學校去函勞工局,表示他們三人是代課老師,要勞工局拒絕他們的申請
反正這三個人的申請案件目前被壓下來了!!!怎麼會這樣?
明明就是件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
他們很可憐,學校把他們的勞保一直加加退退導致他們的勞保已經很難累計了
(舉例~~如果這個老師只有一二四五有課,他會在周二下午被退保,周四早上再被加保)
然後兒童節週上下課翻轉,聽說那周薪水都沒領到!!!!
是不是很扯!!!!!
結果要申請個失業補助,還這麼一波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