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請多指教
各位版上先進大家好
小弟是師培生
想請教大家有關"補救教學學程"的問題
我查了一些資料
發現若是要具有"補救教學"的資格
現職教師須參加8小時的研習
非現職及大學生則須參加18小時的研習
那請問這種補救教學研習有時效性嗎?(譬如說必須每三年就參加一次)
還想請問這種研習會不會很難報名呢? 譬如有資格限制?
(只限自己學校老師參加or只辦在特定縣市且在非寒暑假時間辦?)
然後我查的這些資料裡面都沒有關於"補救學程"方面的描述
所以若是我在大學時能修完"補救學程"並拿到證明
是否就代表我可以不用參加上述的研習就具有補救教學的資格了呢?
因為我大一大二時修課並不是很努力...
導致本科系要畢業的學分修得有點少
若是要加修補救學程+補救教學實習
可能會導致系上有些課修不到(衝堂)
再加上已經大三了 好怕會有延畢的風險... (這個學程值得延畢也要修完嗎?)
所以想請教大家 修"補救學程"到底是Z>B還是B>Z呢?
不知道這樣描述會不會很亂@@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