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就讀台師大人發系營養組並於明年六月大學畢業,
而現在已將 高職餐旅群(餐飲管理科)專門課程科目30學分修完
教程26學分當中則剩 6學分&餐旅科教學實習2學分還沒修
最近有個想法
如果今年幸運錄取原校人發系營養組研究所,
想沿用師資生身分,把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專長修完(大概還差35~40個學分)
(最近深入剖析自己的特質,比起當餐飲科老師,自己似乎更適合當國高中家政老師,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不熟悉高職的生態)
不過也怕研究所(營養領域)+綜合領域專門科目太重
想詢問有經驗的板友意見~
目前的打算
(1)有幸錄取原校研究所+沿用師資生身分修綜合活動領域專門課程(家政專長)
+研究所畢業後半年實習
(2)畢業後不讀研究所,以隨班附讀(社會人士旁聽)的方式
把專門科目修完(不確定可不可行)+半年實習
(3)不修綜合活動領域,畢業拿到餐飲科老師的資格+半年至高職實習
(但本身興趣不大,也需要較深入的餐飲證照相關技能)
(4)畢業前不再修教育相關課程,放棄教師之路,乖乖考營養師
想請問大家有甚麼看法呢? 謝謝!
(p.s. 原po為99學年度取得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