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覺得推文好麻煩 回個文騙個批幣好了
※ 引述《onlyfreeway (從心開始)》之銘言:
: 各位教育界的夥伴大家好,
: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
: 95年畢業,現職是流浪教師,
: 今年金山地理科備一,
: 有鑑於今年教甄的窘況,
: 我用word做成了一個今年各縣市教甄的比較表格,
: http://www.uploadable.ch/file/R2F9jbyPMvpQ/103教甄.doc
: 如上網址,請有興趣的人自行下載。
: 我想和大家討論的是:
: 1.為什麼教甄這麼多年了,每年的問題還是一大堆,
: 教育部有沒有評估收回全國統一舉辦的可能性?
: 比照地方特考公務人員的模式,由考生選定縣市,
: 考上還可以綁約數年,避免偏鄉人員流動率過高!
如果是國中小 回去念一下教育法規
「國民教育屬於地方政府事務範疇」
如果是高中 聽說今年也是有全國聯招
不過複試是各校自辦 因為各校有自己需要的人
所以說複試自辦這點....有問題嗎??
解決偏鄉人員流動率過高的問題??最好是 這可是人性的問題
考上前都會這樣說~
「我一定會在偏鄉待上N年才走(N數字自訂),我不會造成流動率過高的!」
結果考上後就會開始問
「什麼時候可以調校,我想要離家近,好照顧家人。」
真正要解決偏鄉人員流動率的問題 無解
不是你綁幾年就可以解決的 因為介聘原因有一項「生活不便」
只要說生活不便或是生活不適應 學校會不給你調??也不可能吧?!
: 2.每個縣市對於備取人員的候用時效規定差別好大,
: 準備了一年的考試,考初試和複試付出這麼多時間,
: 這麼多的費用,只換來一天的備取資格,是否損害
: 考生權益?是否缺乏考量學生受教權?對於學校則
: 產生過多的人員流動?最後說偏鄉沒有人要去,才
: 在大學師培端開公費生?
備取人員時效的問題是可以反映的 請愛用各縣市教育局處的便民信箱~
至於偏鄉為何在大學師培開公費生這點
1. 人性問題 若考上的第一年就說要閃 第二年擺爛 誰敢要考上的
2. 公費生可以強迫綁四年 如果要調動「明文」規定要四年後才可以
綁兩年綁三年綁N年(N數字自訂) 這種規定考上的可以不用管
因為你不欠他 你的學費是自己出 考試費用是自己出 所以你不欠他
但是公費生??不僅免學費 每個月還給你八千塊生活費 只差沒有包吃包住
所以出錢的最大 說你要綁四年就要綁四年 要這份工作就要遵守 不能任意調動
我也知道現在流浪教師那麼多 開一堆公費生是壓縮大家的缺額
可是如果開的是特偏、山上的學校 誰不會想要把那間學校當作跳板呢?
畢竟考的人比較少 錄取率比較高 考上後至少熬兩年就可以調了
但是這....可以解決「偏鄉人員流動率」的問題嗎??
: 3.針對某些特殊地區為了補足具備原住民身分的教師,
: 規定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報考,一方面幾乎沒有篩選
: 機制(有人來考就能錄取),再方面也擠壓優秀的一
: 般考生(沒有人來考只能開代理),這樣是真正護衛
: 原民學生的權益?
首先 看一下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
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於當年度教師缺額一定比率
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五年內,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
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
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所以說 現在原住民學校先甄選原住民老師是於法有據
甚至校方要決定全部都是原住民老師也是可以(因為是「不得低於」 只能高不能低)
再者 平地人去考 真的能夠穩定學校的師資嗎??
原住民去考的大多不是老家在山上 習慣這種生活了
不然就是有志於返鄉服務的老師(雖然他可能去的學校不是他的家鄉)
這點也是人性的問題 我也不敢保證去山上的原住民老師最後會不會調下來
可是我個人相信 這種機率絕對比平地人考上山上的學校 結果兩年後調下來的低
: 4.複試人數和錄取人數的比率,以及分數採計、考試時
: 間......等等,細細看過每份簡章,越發現簡章各有
: 漏洞,沒有規定或是規定不清楚,難道都沒有一個良
: 好的監督機制,可以使教師甄選制度越來越好嗎?
話說有申訴專線 你還可以提行政訴願、訴訟....
還是說現在的地理老師求學期間不用讀公民了??
(畢竟行政訴願、訴訟國小就講過了 我相信國中時期也有講到喔~)
你可以監督 甚至在報名前、考前提出簡章漏洞
發現問題就提出來 這也是監督的行為啊!
不是說我們是考生 沒有那個權力可以監督
這只是你想不想的問題 當然 這點可能會花自己寶貴的時間....
還是說把監督的責任丟給別人 自己就不用監督啦....
: 5.代理教師在是比照正式教師的部分,只有在要求工
: 作內容的時候,一項也不會漏,但是討論到代理教師
: 的福利,則是比照約聘人員,(事病婚喪)假期短少,
: 也不能爭取勞基法中的權益(例如第10條:定期契約屆
: 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
: 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 代理教師不僅不能計算年資,沒工作的兩個月去申請
: "失業給付"還會被議論,今年高雄市政府發放新式
: "教師服務證",也將代理教師排除在外,教育部(局、處)
: 只打算把代理教師用過就丟,一點被尊重的感覺都沒有。
這點我也覺得很不滿 尤其是那個失業給付的部分
不能計算年資這點 也只是幫地方政府省一點點退休金而已
不過說真的 代理老師的福利我個人認為要看學校
請假的規定 我想這點應該沒啥差別(或許我沒什麼在請假 所以不知道差別在哪)
(教師請假有請假規定 我想應該是不會差太多的(喪假除外....))
可是我待過的學校 有禮金的不會少 有請吃飯的也不會少算
甚至校內在辦期末抽獎的時候 代理老師也可以一起抽獎 甚至代課也有
所以我不知道除了暑假少了將近兩個月的薪水外 還有什麼福利我沒有的@@
說實在的 我是一個很討厭計較這些的老師
以前有校長說我是「用一頓飯就可以拐來幫忙做評鑑的短代」
(那年我沒有做全職代理 我當的是短代救火隊)
那間學校待久了 甚至縣府有什麼活動要學校出人 我都會去幫忙
得到的回報乍看之下只有一個便當+沒路用的嘉獎
但是說真格的 沒有幫忙做那些事情 我也不知道自己有這能力處理這些事
我有算過我應該有的補假 近四年來零零總總有快一個月的日子
後來去另一間學校 寒假幫忙帶資訊團隊 主任說要給我補假我還不要
那個前後加起來也有10天上下
所以說該計較什麼??
計較沒有給你服務證?? 試問你拿了服務證能幹嘛??
要服務證倒不如要教師工會卡 特約商店還比較多
計較假沒有跟正式一樣多?? 法條就規定在那裡 不然呢??
而且當老師很難請假這點 我想大家都知道吧....
況且代理請假也沒差....不要超過額度 都不會扣薪
正式的話還要算額度 不然超過就變成四條二....
計較失業給付??我承認 那筆錢真的不少 至少可以過沒有薪水的日子
可是那也不是學校的錯啊....(到底是誰報的我還不知道@@)
一個可以付你10個月近40K的薪水 年終還有57K多的獎金 只差沒有付你每年一次的考績
除了沒有升級 不能算退休年資之外 到底還可以嫌什麼??我不知道
如果真的相當不滿 可以
就把這個不滿當作自己考試的動力 奮力都要考上正式
然後你就可以擁有正式的所有一切....真的
不過相對的 正式該要負擔的 你也該要負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