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校的教程考試剛放榜
幸運地考上了
但是有個問題想要尋求大家的建議
請各位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
目前是台師大音樂系碩二的學生
碩士頂多只能念四年的時間
等於剩下兩年我必須修教程、寫論文以及考過第二外語(組別規定)
因為大學也是念音樂系
所以音樂專業科目的部分只剩6學分要修
研究所也只剩6學分
教育專業課程則是26學分
如果只有要修音樂科目的話
應該是可以負擔的了
現在猶豫的是
目前表藝老師似乎會比音樂老師來的好考!?
但是要多修26學分下去
感覺要邊寫論文就會有點吃力
所以感到很煩惱
而且因為需要賺取生活費以及還學貸的緣故
一到日皆有在音樂教室或家教教學生
所以其實算是類似半工半讀的型態
所以想請問各位
我是否應該加修表藝
還是只要修完音樂的課程就好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