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on (無聊人真多)
2015-07-10 11:28:28如題,我代理過新北和北市多所學校,都是『月初』發『當月薪水』(9/1-發八月和九月
薪水;10/1發十月薪水,11/1發十一月薪水…。)
但現在有臺北市學校表示該校是『月底』才發『當月薪水』,也就是我工作完一個月,當
月的月底才能領錢。(9/30-才發八月和九月薪水;10/31才發十月薪水…)
請問有臺北市老師也是遇到這種狀況的嗎?我很介意薪水被拖這件事,可是怕被學校黑掉
所以不敢提問校方…。請問臺北市教育局有法條規定代理教師的核薪日期嗎?謝謝解惑!
作者:
elino (我家有個小小孩)
2015-07-10 11:36:00代理過2間,一間月初一間月底,遇假日通常會提前發
臺北市代理+1,月初發上個月的薪水喔,遇假期會早發,不會遲發。
作者: yumelala (少女~~) 2015-07-10 11:56:00
我除了一開始第一個月有作業時間差以外,接下來都是準時當月一號發當月的薪水不過學校月底發薪這件事似乎沒有違法就是了
作者:
olayeh (大象老師)
2015-07-10 11:58:00原po現職在私校嗎?公立學校代理一律月初給,只有鐘點節數計算的才是月底結算,次月發。
作者: takeru0321 (takeru) 2015-07-10 13:00:00
有遇過月底發的,最離譜有多延半個月才發,從此不去很難想像是在台北市!跟行政效率比較有關
作者:
be52879 (自閉兒小王子)
2015-07-10 13:23:00如果是"教育部增置教師" 這種缺...就是月底發薪
作者:
pei1134 (happy day)
2015-07-10 19:49:00在台北市代理,月底發+1問過出納,她說怕代理只做到一半跑掉,當月薪水追討不回來,所以月底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