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資訊師的簡章上這樣寫:
二、試教(佔複試總分 50%)
(一)簡報軟體(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
或相同功能之 OpenOffice Impress 4.1.x 軟體)
(二)程式設計應用教學(Scratch 程式設計教學 Offline Editor 2.0 版)
※考生自選任一版本教科書,並須於試教當日提供教學設計簡案 5 份予評審委員
(不得書寫應考人個人資料)。
請問
1.這意思是說15分鐘內要教PPT和Scratch這兩套嗎?
2.Scratch應該目前沒有課本吧?那就是自己抓範圍來教的意思嗎?
3.PPT一定要照某課本的內容教嗎?還是可以自訂範圍呢?
4.考資訊會用到什麼教具嗎?
小弟今年第一次考教甄,很多不懂,
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分享一下經驗,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