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問自答一下,
這幾天再次問了主任,還是告訴我因為我是代理教師,寒假就要上班,
於是我自己就打去國教署詢問這兩點的解釋,
一開始打去是問第十二點的出勤規定,是一位女性科員負責的,
她的解釋是如按照字面上的解釋,我是不用在寒假上班的,
但是她也提到目前出勤相關規定是由各校決定的,因此必須看該校規定如何,
我看了我的聘書,上面寫著依教育部的規定辦理,
所以我想按照這一條我是不用上班的,
另外關於第十點的待遇規定,是一位男性科員負責,
我請問他的是如果我寒假不去上班是否就不能領薪水,
他一直沒有給我正面的答覆,不斷地說就照聘書跟敘薪通知書上的規定辦理,
其實問到後來他沒有辦法給答案,我也就懶得再問,
最後是以我追問他是否寒假不上班就不能領薪水,他回答「是」做結束,
結論:公立高中職代理教師,依照國教署科員們對於我此次就實施要點的詢問,
他們的解釋是寒假要上班才有薪水,不上班就沒有薪水,
但是沒有從頭到尾沒有把話說死,我想最後還是流於各校自決。
感想:1.我是俗仔,怕被認出來,所以僅有表明我是台南區國立高職代理教師,
但我想我多慮了,因為他們也沒有想追問跟多加了解的意思,
我的判斷是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我有沒有寒假跟他們無關。
2.到國教署詢問我認為僅是法令面的部份,
在實務面執行還有很多細節要注意,
我想了幾個方法,
如:(1) 直接帶著實施要點問我的主任,詢問他的想法。
(2) 直接帶著實施要點問人事主任,詢問他的想法。
(3) 告知校內教師會會長,詢問是否願意協助。
(4) 單槍匹馬的去問校長。
但以上幾個方法我都沒做,
我沒做的原因有
(1) 我就是來代理一年,沒有必要搞到風風雨雨的
(2) 長官們形成既定印象,希望他們調整難上加難
(3) 法令上根本沒有人解釋得清楚,有權的人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你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最後面我與校內熟識的老師討論過後,
認為在校內就法令來作為自己的訴求過於尖銳,
於是採用與主任討論是否可以用在家待命的方式進行,
但是主任一口回絕我,跟我說代理就是寒假要來上班,
這是人事方面的要求,後面一些blah、blah的,我就不多說了。
以上是我一路走過來的歷程,因為網路上這個討論很少,
要不然就是很久以前的,就留個紀錄給大家參考。
※ 引述《chancelor (教育界的逃兵)》之銘言:
: 想順著標題問一下,
: 我現在在台南市某國立高職進修學校輔導代理,
: 今年八月多報到起聘,
: 人事隔天就叫我要來上班,因為保勞保,要上班才有錢,
: 雖然我滿腦問號,但想說剛來就還是乖乖照做,
: 想說是不是太久沒有代理了,制度都長不一樣,
: 上網查了一下規定,
: 大概就是看到「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中的
: 第十點、短期代理教師待遇按實際代理日數核支。長期代理教師待遇按月核支
: ,寒暑假期間,如依規定到校處理校務,其待遇照發。
: 第十二點、長期代理教師之出勤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給假比照約僱人員辦理
: 看完第十及十二點後,我的理解是我應該跟專任教師一樣寒暑假不需上班,
: 但這又跟學校人事告知我的有所衝突,
: 所以才想問問大家在實務面上是怎麼處理的,
: 煩請大家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