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受託辦理105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報名證件補充說明事項
補充說明事項:http://210.70.75.12/S02_Publish_Open.aspx
一、報考專業及技術科目教師請檢附『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
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審查資料表』正本。
二、加附『在職證明書』者:
如為 104 年 1 月 16 日以前已在職之現職公私立學校專
任合格教師,請檢附 105 年 3 月 14 日以後所開立之在
職證明書,並請於開立時加註「現職任教科別」。
vvvvvvvvvvvvvv
三、加附『服務證明書』者:
如具備 1 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其所檢附之公私立機構所開立『服務證明書』,務必加
簽註工作職稱、內容與性質及工作起迄年月日。
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v
四、上述須加註之部分,請務必註明清楚,俾利審查認定是
否得優先分發。
已經申請好了,結果才說要加這些內容 該不會還要再跟學校申請一次吧...實在是
不曉得加聘書是否可行,辦法也不定周全一點,不曉得各位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