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需要請安胎假但人事不在?

作者: fservice (無殼一族)   2016-04-29 15:17:14
經驗分享:
憑媽媽手冊可以請假又公費排代的應該是產前假,
一共是給八天,需要在生產前請完,
也會有老師將它併入到產假接連請下去.
安胎假是"病假"的一種,
所以需要醫生開立醫生證明,上面著名安胎等字詞,
更是得連請三天才可以公費排代,
只是它可以不用列入考績審核中的請假天數,
(不過當你請安胎假前,若已經請病假超過二十八天時,
一樣會影響考績,這點請注意......)
至於請安胎假之前是否需要請滿病假天數,
這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先前當教學組時,幫校內教師查到的法規內容。
作者: yangchungju (再見之前先說再見)   2016-04-29 16:54:00
要請滿事病假,若是行政也需先請休假
作者: mmmi ( mi)   2016-05-01 11:19:00
安胎列入病假,28天請完才用事假7天,不列考績安胎假之前不需要將「一般病假」請完,直接列成不列考績的病假計算,但不管哪種病假就是28天計即使之前沒請假,安胎用完28+7後收假,再請就開始影響當年的考績代理教師的天數應該是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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