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巧慧今天(16日)表示,我國的實習教師具勞動事實,應該支薪;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已研擬修正「師資培育法」,將把
實習教師的角色定位清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6日處理教育部預算解凍案,立委蘇巧慧在質
詢時指出,國內實習教師在「師資培育法」中,被認定是「學生」,而
非「教師」,但這些學生具有勞動事實,呼籲教育部應給付實習教師薪
資,並妥善控管教育實習品質。
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這部分將可透過修法調整。潘文忠:『(原音)目
前實習等於是他修業的一部分,所以有這種現象,我們師資藝教司正在
做有關師資培育法的修正,所以是希望先檢定之後再作實習,這個就會
把剛才實習的定位到底是學生,還是他已經完成修業,會比較清楚。』
國內的師培生現階段是先實習、後檢定,教育部已規劃改為先檢定、後
實習,以集中教育實習資源,對此,蘇巧慧也提醒教育部,目前檢定考
的題目有些牽涉到實務經驗,未來若是讓師培生先檢定、後實習,相關
測驗方式也應視情況作通盤調整。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276648
難得有立委注意到這個問題,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
還有特別提到實習期間的品質,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