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下過來人的經驗吧!
文長,請耐心閱讀!
這是我最後一年代理發生的事情,至今還是不大願意去回想~
當年我懷孕五個月但是肚子不明顯,考上該校代理,報到當天校長要我自我介紹,我提到
懷孕之後要請產假,校長就罵教務主任眼睛不看清楚!也怪我隱瞞,旁邊有老師公道說學
校自己也沒問,當時以為我只是胖一點。
我能體諒學校立場,所以想把代理讓給備一(原校代理教師),主任說沒關係,所以我還
是留下來代理。
八月被叫來當教務處協行,凹了一個月,開學連同第八節,每週我上了26節課,當然這是
配合學校,我都挺著肚子撐過來了。
期間有老師說要請假,排我去代導,我也去了(還好有個實習老師幫忙),還幫忙開了家
長日。誇張的是那位老師根本沒完成請假手續自己胡亂調補課後,連請了十幾天的假,代
導的費用無法核下給我。還要我本人自己去找她,請她辦好手續,才有代導費可以分給幫
我忙的實習老師。然後那個沒完成請假的老師,完全沒被處罰!(可能學校也拿她沒辦法
)
產假期間,為了不麻煩學校,我也幫忙另外找好幫我上課的老師。
產假回來剛好寒假開始,我被安排到另一間辦公室的設備組,設備組長說我剛生完小孩,
在家休息,開學再來即可。
就這樣代理結束,暑假即將開始,辦了離職手續,沒想到,離職證明上沒有「代理優良」
四個字!
看了一下其他代理老師只有部份人能服務優良(全部的人都印在同一張),我想問是否因
為代理期間我請產假,才被如此對待?
當然學校是不會承認的,因為這樣違法性別平等法!
所以他們找了其他的理由......
開始說我晚進教室上課(我都上課五分鐘內到教室,然而該校很多正式老師遲到快十分鐘
才到班),當然這構不成處分的理由,所以真正的理由:說我主管(設備組長)認為我是
兼行政職務,寒假沒來,所以曠職多天!
可是是他叫我多休息幾天的啊!
當時什麼法規都不懂,也就認了!
我覺得學校要弄你,真的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來。
所幸當年就考上正式,但在繳交離職證明給新校人事時,人事說一定要有「服務優良」才
能多提敘一級!
當時我也是覺得算了,一個月只差一千元左右,一年也才差一萬二;但是仔細想想,這是
差一輩子的一千,所以我還是跑一趟回去爭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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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當年換新校長了,人事要我去找舊校長,我千里迢迢的去另一個學校,很不幸沒
找到;只好再回原校,找新任校長談談!
以下為對話:
我:「校長,不好意思!我想問離職證明是否可以加註服務優良的問題?」
待我說明原委後...
校:「其實一個月也才差一千元啊!沒差多少,不是嗎?」
我:「可是,這要差一輩子的每個月一千,含年終及退休金,應該會差個幾十萬吧!所以
還是有差,希望學校能高抬貴手。」
部份詳細對話有點忘記!可能我有說如果不能改,要請認識的民代協助評斷之類的吧!
校:「教育界是很小的,你不怕未來考試會黑掉嗎?」
我:「校長,其實我已經考上外縣市正式老師了!」
校不客氣的說:「考上正式,就可以無法無天了嗎?再說這是教評會的決定,也要大家決
議才能更改。」
我完全沒說啥不禮貌的話,沒想到新任校長如此大的官威!?
所以我只好低聲下氣的再次拜託後,黯然的離開校長室!
不死心的我,問一下人事主任,主任要我寫一份簽呈,說明有一堆小孩要養,請委員高抬
貴手,放我一馬!
之後我就回去等消息,過了不久,竟然收到一份新的離職證明,這次就有加註「服務優良
」,而且全部代理老師都受惠。
(我不知道其他代理老師是否有去爭取?)
這就是整個我的真實經歷,在心中放了快十年,跟各位分享,雖然有個好結果,也算是讓
自己放下!
這裡我查到兩件事,給各位還在當代理的老師參考:
第一,兼任行政職務,只有收到兼職聘書並且領有加給的,暑假才要每天到校,不然都是
被凹的,協行寒暑假照放假,不用到校!
第二,該爭取的權益,還是去試一下吧!學校肯重新發一張服務優良的離職證明給我們,
我想因為我們沒有犯什麼大錯誤,學校理虧吧!?(如果我直接找民代,而不是寫那封低
聲下氣的簽呈,是否也有如此的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