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實習老師們
1.請問國中英文師資培育的部分是聽說讀寫四科嗎?
因為最近跟朋友送審
結果因為只考聽讀而被送回說資格不符
想請問這個的法律規章要看哪裡呢?
他們說102年就換制度了
可是網路上看到只有國小跟高中
所以就有第二個問題出現了><
2.國中英文B2級TOEIC分數是否有調整過呢?
我看網路上只有看到國小和高中的部分調785(而且分科看)
今天打電話問台師大進修組
他們說國中就直接看國小的部分
請問這樣是合邏輯嗎?(有點不懂)
因為之前學校師培也以為是750結果就送審
卻出了這麼大問題
所以想請板上的大大是否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或是我可以怎麼解決問題呢?
拜託各位大大幫幫忙,真的很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