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文 不過能收到的資訊有限 還是來請教大家
今年家人調職回家鄉桃園區 我也跟著過去找了代理的職缺
是在桃圈區的公立國民中學
之前在臺北市代理 已經累積到了 390 級
但是學校的人事卻和我說 臺北的敘薪在這邊不算
要重新從 245 級(碩畢) 開始算
一直以為離開臺北市之後 到了別的縣市 至少就是390 級原地踏步
沒想到卻打回多年前教書的 245級...無奈之下還是只能接受
想請問各位
1. 有沒有人也有相同的狀況? 也就是在台北市擔任代理教師多年後
離開前往他縣市繼續擔任代理
薪水卻是從最一開始的 學士 (190級) 或是 碩士 (245級)開始算起的?
2. 日後若又回到台北市擔任代理教師 請問級等會是從
最後在台北教書時的 的職等 390 級繼續算起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