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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高中代理教師有完整1年聘期,國中、小僅10.5個月,僅兼任行政者才有1年聘期。台
中市教師會爭取所有代理老師薪資「一視同仁」,領到1年薪水;中市教育局表示,需評估
財政狀況,逐步推動。
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洪維彬表示,106年中市國立高中、職改制市立,國立高中的代理
教師聘期是1年,改制後9所市立高中「擇優」比照國立高中,從10.5個月提高至1年聘期。
目前各縣市的代理教師聘期,均以實際學生上課日計算,每學年開學日計算到結業式,約
10個月時間;但台中市的起聘從開學前一周至期末後一周,因此是10.5個月。
洪維彬表示,國中、小聘期結束都應到7月31日才合理,暑假若學生發生狀況,代理教師仍
要負責;起聘日可視各校招考日而定,最少也要11個月才合理,給足1年聘期最理想;尤其
不應「一市兩制」,高中職和國中小不一樣。
教育局統計,目前全市約2700名代理教師,本來都給10個月薪資,106學年起才延長中、小
學代理教師聘期,已優於其他縣市。經試算若聘期延長為11個月,需增加5061萬元經費;
若為完整1年聘期,需增加1億5185萬元,須視財政狀況逐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