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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7.7.26
【崩解的基礎教育,血汗的代理教師】全教產要求教育部落實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承
諾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日前政府終於底定懸缺多時的教育部長由葉俊榮勝任,上任以來卻仍聚焦於台大校長聘任
一案;但教育事務鉅細並陳,攸關於高中職以下的代理教師的工作權,長期在縣市政府托
言經費不足、以及教育部的刻意忽略之下被犠牲。
除了教育部主管的國立高中職及金門縣外,其餘各縣市的代理教師其聘期均不滿一年(見
附表一),薪水也隨聘期只核發10-11個月,其中最嚴重的是澎湖縣、台南市及宜蘭縣,
開學當日才開始給薪。這些代理教師的工作與薪水沒有保障,每至暑假便須想辦法另謀出
路。工作薪水的不穩定,也連帶影響到在學學生的受教權。教育部雖與各縣市政府召開多
次會議,但縣市政府以經費不足等藉口仍然故我,於是導致一個台灣二種「薪情」的奇特
現象。
大家都熟知「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的口號,但政府所做所為似乎背道而馳?學
校代理教師是弱勢中的弱勢:每年擔憂工作不保、年薪只核發10個月,甚至於需在學校兼
任教學以外的其他工作。加上教育部及縣市政府控管10~15%專任教師員額,以聘任代理
教師取代,且逐年提高(見附表二),對於代理教師希望透過教師甄選成為專任教師的機
會也逐年減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長期關注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也希冀教育部拿出魄力來,要求
各縣市政府能正視教師的工作權、孩子的受教權,真正落實對教育的承諾,將經費花在真
正該花的地方上。故【全教產】要求教育部落實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承諾,若迫於經
費無法立即到位,也應先立即補足兼任行政職及導師之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之缺口,
以免造成暑假學校人力不足窘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