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興隆國民小學107學年度(107.8.27新增)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公告(一次公
告分次招考)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國民小學107學年度(107.8.27新增)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錄取名額如下:
*代理英語科任教師1名(育嬰留職停薪一學期)(需具英語專長;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08
年1月31日止)
※聘期:依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規定調整起聘日期。如被代理人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應無
條件解聘
※本校擇優備取若干名,以補足本次缺額外,本學年如有新增三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缺
額時,則依序遞補不另行辦理甄試。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報名甄選。
◆所謂具英語專長教師,指必須符合教育部95年1月2日台國(二)字第0940172716C號函
修正「擔任國小英語教學教師所應具備專長」係具有下列條件之ㄧ:
1.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理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
者、
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
學分班者。
3.達到CEF架構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
民
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二、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報考資格: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國民小學教師證書)。
2.報名時間:107年9月3日(一) 上午8:30至9:30止,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