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們好
我本身是正在修教育學程的師資生
本科已修畢,有想要修輔導科20學分,作為兼任輔導教師的資格
想請教各位老師們
兼任輔導教師的任用資格中的最後一項
提到「修畢輔導二十學分」
我的問題有四個,分別如下
1.請問這個20學分,是輔導科的任20學分嗎?
我上學期末詢問了敝校師培中心
助理一開始不確定,後來跟我說要看該校(國中端)的規定
2.假設輔導科20學分修畢,是會有一張證書嗎?
還是學分證明書?或者屆時只要出示成績單即可?
3.關於教育專業科目中的「輔導原理與實務」
我知道不能同時抵教育專業跟專門科目
但還是想確認一下(因為跟第2題的答案有關)
如果兼任輔導的證明只是成績單
我意思是比較沒那麼正式的證明
「輔導原理與實務」可以算是兼輔的20學分中的其中2學分嗎?
4.請問各位老師們建議修「兼任輔導」的20學分嗎?
我的想法是多修也比別人有保障
但不知道教學現場對兼任輔導教師的需求如何
問完了,可能問題有點笨,但因為不太清楚,就來這裡詢問了
先謝謝各位老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