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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辦理臺北市龍山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專案助理徵才簡章
一、 依據: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資字第1076033358號函及本校自造教育及科技
中心計畫辦理
二、 甄選職稱、聘期及錄取名額:
甄選類別 名額 缺額性質 聘 期 備註
臺北市龍山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專案助理 1 專案助理人員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08年7月31日止,若計畫結束或中央經費不足,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或救助。 擇優錄取1名
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人員若干名
三、 工作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南寧路46號(龍山國中)。
四、 工作待遇:參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
表」學士第一年32,470元、碩士第一年37,135元加勞保、健保、勞退基金、年終獎金,依
專案計畫編列經費支給。
五、 工作項目:
(一) 執行本市及本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相關業務。
(二) 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三) 其他學校及中心臨時交辦事項。
六、 公告:
(一) 時間:即日起~107年 9 月21日(星期五)止。
(二) 方式:本校網站(http://www.lsjh.tp.edu.tw/)。
七、 報名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所定不
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 具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及良好溝通表達能力者尤佳。
(五) 熟悉電腦作業系統Microsoft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多媒體,
具備美工設計能力及臺北市政府公文系統尤佳。
八、 報名方式:親自或通訊報名。於107年9月21 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親
自或掛號郵寄本校自造教育與科技中心或 email至[email protected],合者通知面試。
九、 報名規定:
(一) 報名時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請以 A4 白色紙張列印彙整依序裝訂;相關證書或證
明文件繳附影本;請備齊所有證件,資料不完整或缺漏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接受
補件): 1.報名表(請事先填妥並貼妥照片並務必簽章)。
2.簡要自傳(請事先填妥)。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5.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個人專長證照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7.掛號回郵信封(如欲返還報名資料者,始需檢附)。
(二) 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報名表件資料請於 107 年 9月 21日(星期五
)下午4點前寄送(以郵戳為憑)或送達「108臺北市萬華區南寧路46號,龍山國中自造教育
與科技中心洪主任收,或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助理人員」職缺。
(三) 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將由本校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如需返還報名
資料,請加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者不予寄回,本校如前所述
逕行銷毀。
十、 甄選方式:
(一)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
(二) 甄選項目為面談口試。徵試日期:107年9月26日(星期三),時間俟電話通知。
(三) 甄選錄取標準由本校甄選委員會決定。擇優錄取1名,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人
員若干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
校得予從缺。
十一、 榜示日期及方式:甄選作業完成後,正取人員及候補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
站,請自行上網瀏覽。
十二、 正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最近一個月內前往公立醫療院所或地區醫院以上等
級醫院之健康檢查報告(含 X 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
健康檢查報告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不予僱用。
十三、 注意事項:
(一) 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簽約僱用作業,如有其他不能完成僱用之情事時,即應
取消錄取資格,改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二) 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證件不實、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僱用作業者,應
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三) 本校為應時效,得視實際需要上網公布相關事宜,請自行上本校網站瀏覽,不另
行通知。
十四、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