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說明不完全正確 實情是法規修改後細節未詳細規定因此今年產生了各縣市聯招處理方式不同的狀況直接用實例說明比較清楚 假設今天只有一個職業類科缺額有兩位老師報考 A老師和B老師A老師總成績80分,無業界經驗,教師證在108.7.31前拿到B老師總成績70分,有業界經驗桃園、高雄聯招最後會錄取B老師 資格優先 再看成績新北、全國聯招則是會錄取B老師 先看成績 同分才看資格打錯 新北、全國聯招會錄取A老師才對兩種解釋方法都符合法規,但對考生差異極大想看更清楚的例子嗎? 請見以下圖片這是桃園榜單
https://i.imgur.com/5mBG68g.jpg這是我的總成績
https://i.imgur.com/pG4xUCd.jpg至於為什麼會這樣 要怎麼看聯招是採用哪種優先我有空再整理後PO一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