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
臺教師(二)字第1100053440B號
修正「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並自
即日生效。
附修正「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部 長 潘文忠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80/ch05/type2/gov40/num11/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80/ch05/type2/gov40/num11/Eg.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