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是提供大家有需要的供參考 有甚麼好隱瞞
當初工作單位有做一個輔導機制,說是要幫助我,結果跟後來做的不同
合理懷疑借輔導名義,行霸凌之實
而且有問題請益,同事的回應是:不知道、不曉得、我沒義務告訴你
而事情沒完成就是你的錯,還會給你錯誤的訊息
突然覺得我有點像嘉義那位代理老師......
通知文號青小人字第111009847號
另一個相關文號是桃教小字第1110123957號......青埔國小有在隱瞞大家
我也是提供出來給大家參考? 不知道有甚麼問題?
※ 編輯: littlecristy (101.136.56.77 臺灣), 12/03/2023 14: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