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多校「霸王條款」 無條件解聘代理教師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24-07-03 12:41:42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8069533
多校「霸王條款」 無條件解聘代理教師
2024-07-03 02:12 聯合報/ 記者
劉懿萱、李芯/連線報導
正式教師申請留職停薪,各校會聘請代理教師補足,不少學校明訂「霸王條款」,學期之
中遇教師提前銷假上班、復職,代理教師應接受「無條件終止聘約」,不得異議。新北有
代理老師六月底突接獲請病假老師將復職,校方提前解僱,導致他工作未滿一年無法申請
失業補助,權益受損。
全國代課教師工會批評,條款違反勞基法,一般企業也不敢這樣做。教育部重申,教師申
請留停,除非有突發緊急情事,應以學期為單位,會督促各縣市政府落實。
代理、代課教師聘期原則上是一學年或一學期,教育部二○二一年修法,留職停薪應以學
期為單位。不過不少學校明定,學年中如遇被代理人提前銷假上班、復職,代理人應接受
「無條件終止聘約」不得異議,新北某國中甚至要求應聘者要簽切結書。
中和興南國小張姓代理老師說,學校開出一學期資優班病假留停缺,聘書為去年八月至今
年一月卅一日,期滿後校方希望下學期繼續教,雖然學校沒有重新換約,按理聘期應到七
月卅一日,卻在六月底突告知病假老師要復職,提前將他解僱,導致該份工作未滿一年無
法申請失業補助,權益受損,校方卻說一切依法行政。
全國代理代課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批評,雇主如提前終止契約,需提前預告及付資遣費
,學校在簡章公告明顯違反勞基法,教育主管機關不應放任不合理的勞動條件。
新北教育局則認為,留停原因消滅,老師申請提前復職,代理教師自然需終止聘約,並無
違反法規。
作者: jason4101 (姚)   2024-07-03 15:41:00
實缺自然不會有這個問題,需缺不都是這樣
作者: ezk (蒲葵貓)   2024-07-03 18:32:00
不要把現實當合理。重要的是去改變正在跟學校調解中
作者: Rizzi (Cartography)   2024-07-03 18:42:00
寒暑假復職的老師很不要臉,身為同行完全看不下去!
作者: ezk (蒲葵貓)   2024-07-03 18:48:00
我遇到的是在6/29復職唷!最後一個週末的薪水也不給我^^;;
作者: supermemo (心智圖)   2024-07-03 18:51:00
這現象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了
作者: Ezsso   2024-07-03 18:59:00
覺得考上的一部分的人 實在也要先考一下人品問題 遇過那種考上人就消失的 育嬰又留停的 很無語 台灣的教育 老師也欠教育
作者: myths   2024-07-03 19:14:00
這種人品很差的,基本上教評會可以擋掉
作者: Ezsso   2024-07-03 19:22:00
都上正式了 怎麼擋
作者: EmukaeMukae (えむかえ むかえ)   2024-07-03 20:05:00
考前一個樣考上一個樣考上後請育嬰或產假的是她們的權利 但請好好配合彼此 遇過開學前一天才請假 徵代理都來不及 然後暑假復職
作者: hommingwu (Homming)   2024-07-03 20:16:00
不然你就講清楚你只要留停到六月底
作者: koad (koad)   2024-07-03 20:52:00
病假沒有醫囑下,應該只能復職吧~如果剛好六月底。忘了能夠請假,就是有醫囑。
作者: pennykidd (回到青蘋果的年代)   2024-07-03 21:00:00
機車的操作就是六月底復職八月底請育嬰假可賺兩個月的全薪 應該規定請長假都要以學期為單位而非能以月為單位
作者: kingk (期待飄雨的日子)   2024-07-03 21:35:00
笑死 為什麼不能育嬰留停?政府鼓勵生小孩好嗎!
作者: Ezsso   2024-07-03 21:39:00
政府也鼓勵生有教育的小孩 有教育的家長
作者: ezk (蒲葵貓)   2024-07-03 21:46:00
醫囑開立的時間非常巧妙,哪有人前一天還不能工作隔天就好了
作者: mgkmrmgi ("M&M'S")   2024-07-03 22:08:00
我聽過學校就一句話這是老師的權益
作者: OograssoO (一之草)   2024-07-03 22:24:00
寒暑假就復職很不合理 代理遇到這種的真的很衰
作者: Ezsso   2024-07-03 22:53:00
那也活該學校找不到代理老師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24-07-04 00:52:00
不要碰留停缺 切記留停缺一直都有解約條款 至少20年以上了 規則如此 簽約時要看清楚實缺懸缺才是真的缺額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24-07-04 08:34:00
這本來就無解 只有道德勸說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別水球我)   2024-07-04 09:21:00
病假留停復職這種東西…無解
作者: Griffey168   2024-07-04 14:52:00
六月底復職,八月底再請(育嬰、伺親)留停,這種一大堆。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上岸,然後自己再成為那種人。
作者: invander (Rosa Gigantea)   2024-07-04 18:46:00
2年前在教師版就說過這種只在假期復職的反常情形,有些教師只是想拿考績跟年功,還會把錢補給原代理,有些就不講了。
作者: fifi12042008 (夜玥)   2024-07-04 19:49:00
這不是多年來都如此?
作者: an123456781   2024-07-05 02:08:00
多年來都如此 不代表合理 這條原本是拿來保障正式畢竟要保障原本正式的權益 但如果用過頭 刻意回來拿暑假薪水 就真的太超過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24-07-05 04:08:00
太超過又怎樣
作者: Ezsso   2024-07-05 10:22:00
沒品 可憐
作者: fifi12042008 (夜玥)   2024-07-05 13:17:00
長期不合理也沒辦法,一介庶民誰能修法?
作者: ezk (蒲葵貓)   2024-07-05 23:18:00
人民如何修法?請重唸108課綱公民課本
作者: lin802311 (yes543)   2024-07-06 01:51:00
既然沒有不法 應該可以紀錄校名作為告誡
作者: coolfu (cool)   2024-07-08 22:53:00
有的老師喪假用"小時"為單位在請的,只請在自己有課的時段沒課就用事假或補休,太超過,你又能怎麼樣?怎麼樣很厲害吧!正式老師一堆要鑽漏洞,就算太超過又怎樣?除非修法堵這種咖當老師的都很會精算,大家都想利己,你再恨這種人,也是無解原PO也太慘,6/28結業式,對方故意6/29復職,這種人讓老天收
作者: fifi12042008 (夜玥)   2024-07-10 00:26:00
回某e:你聽不懂問句,我的意思就是人民沒辦法修法,好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