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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大
今天小弟我在淡水國民運動中心教我表弟游泳
或許是以前有當過教練
教慣了
教學方式有點制式(喊口號、帶動作..)
所以館內有員工前來制止我
並告知館內不允許私人教學
我當然知道無法私教但我的想法是有收錢的那種才會是私教,但他的規定大概是這樣寫:
「不允許未經核可之私人教學」
但我們是家人耶..
所以我回應他 「我是他哥 請問家人間的教學不允許嗎?」
得到的回應是 「每個人都說是家人這樣他們難辦事 抱歉」
所以我直接提出如果能證明我們真的是家人呢?
得到的回應卻是 「因為有個資法,我們沒有權利去看你們的資料...請體諒...」
這讓我有點頭痛..
當下我也只好放棄當時的教學方式
改為邊玩邊教
但我很不習慣這樣的教學方式
而且表弟才小學加上我們兩個本來就會玩
然後又讓他邊玩邊學
這樣的效率真的有點差..
然後過沒多久
旁邊來了一位爸爸和他的兩個小孩
爸爸也是在教
但卻沒被制止...
想問各位
我該妥協改變教學方式嗎?
(因為我認為我使用者付費且沒有干擾其他人使用泳池,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教家人而已,
怎麼會這麼麻煩,還有那麼點覺得委屈。)
還是有甚麼好的建議或是下次再被制止時可以怎麼回應呢?
(因為距離關係所以沒有換泳池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