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協商決議改為戶外教學形式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
國中小學游泳課程向學生收費遭監察院糾正,全國各地進行戶外游泳課程的學校,下
學期課程恐面臨停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與立委黃國書邀集教育部相關單位協商,決議
游泳課改為自由參加的戶外教學形式,同時也不列入學期評量成績及畢業條件,他們並呼
籲市府補助弱勢家庭學童。
教育部體育署二○一三年推行「泳起來專案」,要求各校提升學生游泳能力檢測合格
率,沒有游泳池的國中小學,則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學生付費到民營游泳池進行游泳課
程,連同車資及保險費等,每堂課約收取一百廿元左右。不過,由於課程節數及上課的年
級數不同,各校收費不同。
但監察院認定游泳課為國民基本教育法課綱,不得收費而提出糾正,各校為此停止辦
理下學期游泳課的招標作業,但教育主管機關缺乏補助等配套措施,而且今年度預算早已
編列,使得各校下學期游泳課程恐面臨中斷,引發游泳池業者抨擊,並向蔡其昌陳情,蔡
其昌多次協調教育部未果。
不列入學期評量成績及畢業條件
蔡其昌十八日表示,學童上游泳課可學習自保減少溺水,也能培養運動的習慣,應該
多加推廣。日前再次與教育部相關單位協商,決議以自由參加的戶外教學形式,讓未設游
泳池學校的學童能繼續上游泳課,但不列入學期評量成績及畢業條件。
蔡其昌也呼籲市府教育局要更加重視學童的學習權益,應針對弱勢家庭學童給予戶外
游泳課程相關補助,讓弱勢家庭的孩子有更多學習的機會。
黃國書強調,台灣是海洋國家,站在政府的角度應該盡量協助孩子將游泳的技能學會
,因此學校有心要推廣游泳運動項目,政府應該鼓勵,對於弱勢學童,我們將會積極爭取
更多的預算補助來照顧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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