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影片] 103全大運冠軍戰 尤思宏 vs 蔡鳴哲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02:46:08
幾個問題點
1. 誰敢說自己全部遵守規則?
凡是規則就應該遵守,不管是一般比賽或是正式比賽都應該如此。但更細部的講,至少對
我而言,規則想要維持的是比賽最基本的公平性,而不同規則在這層意義下當然有它不同
的定位。膠皮破邊當然概念上違反規則,但他違反公平性嗎?恐怕未必,畢竟所造成不規
則彈跳未必對己方有利,也並非自己可以控制;相對而言,發球遮擋完全取決於選手自身
,更重要的是,在一方有遮擋,另一方無遮擋的情況下,遵守規則無遮擋的那方明顯吃虧
,在此情形下,規則的違反明顯使比賽欠缺公平性,無機膠水有機膠水問題一樣阿,兩種
規則怎麼會等同視之?相對比較我當然對發球遮擋更加在意。
難道想要一場公平公正的比賽有這麼難嗎?
2. 很明顯對選手來說沒什麼影響,如果有影響他自然會向裁判提出阿
這種推論完全不知道理據何在…名詞代換一下,(被家暴的)小孩很明顯沒有被家暴阿,如
果被家暴他自然會向親友師長提出阿?接著消息就出現在社會版了。事實上,有在打球的
都知道,一般比賽很少人在抓對方發球(個人的隊伍曾在雙溪盃抓過輔大,還找主辦單位
確認並獲得支持,因為真的太扯),主要是基於情誼上不好意思、懶得抓或甚至是自己也
在遮擋!你說這些選手間感情都很好我也相信,但就是因為感情好才更不好意思講!我們
就是不想看到選手因此而吃到悶虧,上面這種推論根本就是無視現實自己想像的。
3. 裁判沒抓就是合格?
老實講,有這種心態的人,他對於遵守規則的觀念已經是低落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規則是
客觀的制定在那邊,人人都應該遵守,只是制度上就比賽而言,選手是否遵守規則是透過
裁判來加以確認跟裁決,在比賽中當然是以裁判的判斷為準,但這只是適用制度的結果,
而不是反過來說,裁判沒判你你就不構成違規,這根本是倒因為果。換句話講,對手的體
諒(鄉愿?)、裁判的怠惰不足以賦予你可以光明正大遮擋的正當性!做為一個公開比賽,
這都是可受公評的,我不得不再問一次,想要一場公平公正的比賽有這麼難嗎?
4. 遮擋?故意遮擋?
個人的認定是,有些人雖然遮擋,但是是因為無遮擋時代以前練起來的發球、節奏,真的
無法改或太難改,這種情形,在其認識到無遮擋新規則存在的情況下,我只能說,雖然這
些人還是占了便宜並也認識到自己佔了便宜,但我也不強求(實際上還是能靠裁判處理,
也就算了)
相對的,明明可以做出無遮擋的動作,卻仍做出遮擋的動作,明明有辦法遵守規則,卻仍
然違反規則,這不叫故意不然應該叫什麼?
從上文M大PO的決賽與中區的兩個影片比對觀察,他的態度只能用一望而知來形容。我自
己判斷的標準基本上沒那麼嚴格,只要你的拋球手至少「前臂」在擊球前有收起來的意思
,我就當你不是在遮擋。因為我自己本身也是左手,左右對看本來就有角度問題,這我也
知道。但看看決賽的影片,多數時候,一直到觸球瞬間,拋球手完全沒有收起的意思(我
從第一個球就開始傻眼了),對照中區時那乖到不行的發球動作,我自己是覺得沒什麼好
說的。有時候感覺有沒有遮擋不是用看的,是用聞的!
扯什麼發球類型化也很扯,球種對於身體動作的還原、調節當然有差,但重要嗎!?重點
是他是否構成遮擋以及你是否認識到你在遮擋,不然我每次都挑顆某人最愛講的還原差、
收手慢的球來發就好啦。這結果是比照出來的,不是想像出來的可以嗎?中區跟決賽時間
隔這麼近,發球不可能有什麼大的變化,為什麼拋球手會出現這麼大的差異?不可能不自
知吧?
如果一個選手可以無遮擋,也知道遮擋影響比賽的公平性,卻仍然遮擋,說他故意想利用
遮擋獲取比賽優勢很過分嗎?這樣的球品跟人品不能夠被挑戰嗎?更進一步講,作為103
全大運的冠軍戰,想看一場公平的比賽很過分嗎?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7 02:54:00
第2點完全不能同意XDD 蔡今天是靠尤吃飯嗎 有人威脅他說你敢跟裁判抗議你就準備吃拳頭嗎? 22歲的成年人居然拿來跟被家暴的小孩類比 成年了就該有辨認良知的能力阿B大您自己說這樣的類比恰當?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02:58:00
鄭捷也成年了怎麼會亂砍人呢 你這問題有點低 還真難回答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03:01:00
那能不能猜測之前蔡已經輸過尤幾次,不想抗議或許就是怕贏了之後被說,抗議發球遮擋才贏的蔡不抗議的理由也可以有千百種,不抗議不表示他心裡接受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7 03:03:00
抱歉我完全看不懂您樓上那句想表達什麼XDDDD我是指B大那句我開始對M大無限上綱的猜測和推論覺得累了XDD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03:06:00
僅針對你對於成年的幻想提出糾正而已 不強求~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7 03:11:00
成年了就"該"有辨認良知的能力這句話有什麼問題嗎鄭不就是沒有"該"有的辨認良知的能力才會亂砍人嗎XD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03:12:00
因為樓上你正面的猜測,所以我反面的猜測啊, 平衡一下嘛因為一堆人選擇當正方假設他不是故意的,或是蔡選手都沒意見,總要有人當烏鴉... 呱呱呱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03:13:00
為什麼蔡有良知問題 尤才有良知問題吧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03:14:00
我只想炒熱場子,讓更多人看到乒乓球發球爭議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7 03:14:00
那B大自己說拿家暴的小孩和蔡類比洽不恰當好了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03:15:00
所以蔡基於友誼而不向裁判提出抗議 這是一種良知缺乏的行為真正長知識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03:15:00
我沒理由的相信,更多人關注這個不合理的現象,才會有改善的可能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03:16:00
個人認為並無不妥 都在講"沒表示不代表不受影響"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7 03:16:00
哈哈果然一個用詞不慎就會被抓著打 沒關係XDD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7 03:19:00
本篇寫的論點不錯阿 別被推文影響到討論到偏了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03:20:00
要說我無限上綱,我沒意見,我說的其實是很多選手的現實要不要去問一些甲組的,有沒有碰過我說的各種黑暗面?看裁判不抓就遮,到底是少數還是經常有的事情單指國內正式比賽哦甚至更進一步,到現在為止,還有很多基層教練,教國小選手遮擋發球,還教小朋友裁判不抓就這樣發當你了解這些,你才會知道有多黑暗猜測和推論.... 其實都是現實呢,換人猜為什麼國小球隊教練還在教遮擋?
作者: colan8 (′◎ω●‵)   2014-05-27 04:02:00
我之前翻了一個影片 有點古老 好像是松下浩二的弟弟松下雄二製作的教學影片 教的是側身遮發球 恩............
作者: legolasfrank (31326)   2014-05-27 08:48:00
推第四點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7 08:59:00
從第四點來看 我建議你自己發球的時候錄一下自己看別人發球好像很容易 但你應該沒好好看過自己發然後你打play的時候去故意做一個稍微不一樣的動作看看自己會不會一時之間突然很彆扭當你體會到你調一個小動作是有多麼困難的事情再來思考別人在決賽場上有沒有可能這麼做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09:09:00
樓上又是一個單邊思考大概我開始打球前十年,遮擋合法,所以我練過很多次遮擋發球,所以要遮隨時可以,反而是不遮是後來刻意重練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7 09:10:00
恕我直言 因為從原po的敘述可以看出沒好好練過發球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09:11:00
樓上為什麼一開始就單向的假設人家沒練過不同程度的遮法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7 09:12:00
不諱言 因為我的洞察力驚人XDD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7 09:50:00
不諱言 某人胡扯的功力驚人XDD
作者: book416406 (RainSoul)   2014-05-27 10:07:00
兩種發球都會發~哪他為什麼要選擇有爭議的呢?
作者: Komachionozu (克圖‧可汗)   2014-05-27 10:28:00
威脅大
作者: abc77736   2014-05-27 11:45:00
因為想贏阿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2:14:00
有句話其實壓著很久不想說,說了就會轉移話題引發版友吵另一個議題,就是發球習慣把手移開,要刻意不移開,容易得很,對什麼還原根本沒啥影響,可能有些人協調性困難,覺得沒辦法,但我相信大多數人都很容易上手,自己上球桌試試看咯,以下就別討論這個了我只是覺得用臨時改變一下發球非常困難這理由,很牽強每個人自己試試看就知道難不難,然後用各自心裡的尺
作者: wfjh31734 (王教授)   2014-05-27 12:19:00
協不協調是他自己的事~~能發合格的球卻故意發不合格的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2:20:00
評估一下,點到為止,別再吵臨時遮擋難不難,離題了
作者: wfjh31734 (王教授)   2014-05-27 12:20:00
就算合格的球威力只有十分之一,故意犯規就是故意犯規
作者: whitecolor78 (雨天的西雅圖)   2014-05-27 12:50:00
對選手有沒有影響,跟有沒有違反規則有關連嗎?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12:50:00
難不難不清楚拉 我只知道他影片就做兩中差異出來了一直打高空 講些空泛的話 各種幻想 真的很屌
作者: whitecolor78 (雨天的西雅圖)   2014-05-27 12:52:00
是不是故意遮擋,批判的角度是以道德觀為出發點他違規就是違規 找任何理由都沒用 護航的人在想甚麼?如果他違規了 也影響到了對手 那這個行為令人不恥如果他違規了 沒影響到對手 那他就好棒棒沒有錯了?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7 13:04:00
沒有辦法證明動機就撻伐心態 這種道德標準比較高空吧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3:08:00
動機不可能證明,但對比其他比賽可以 "質疑" "懷疑"心態這是公開的比賽,受公眾的評論並不為過說難聽點,在法庭上沒定罪之前,嫌犯就是 "嫌疑"犯經常是被假設成犯罪人有罪的角度來檢視物證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7 13:14:00
你沒有辦法證明他有罪 但因為他沒辦法證明自己無罪於是你們在很多人的心中留下了他有罪的印象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3:15:00
別再扯半吊子的無罪推定,無罪推定最直接的效果,是訴訟期間被告不用先抓起來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7 13:15:00
我最開始說的 人心中 無法證明無罪 就是有罪希望你們思考一下 對事盡量深入 對人留一點空間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3:16:00
更正一下,在很多人心中留下他這場比賽發球遮擋的印象再說一遍,不是針對尤選手個人,是看裁判心情遮擋是大小賽事中普遍的現象,不希望見到這種風氣持續下去當一堆人都在鑽漏洞佔便宜,單指一個人沒道德,沒意義不公平的環境醞釀不公平的行為整串討論下來,一直爭論他可能是無心的,大概也只有skypiper 兄您獨排眾議,是您不斷在這個議題上帶領大家前進第一篇PO文裡,雖然提到了幾次是否故意,但顯然多數推文對此不甚關心,遮擋在國內比賽經常都有,沒人管有沒有機心,是不是故意一直爭辯是否故意,反而放大檢視這個疑點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7 13:59:00
我表達的不好嗎? 我並非說不能討論喔!但是討論的時候是拿刀槍在道德問題上討論 還是伸出手那差別可大了把問題丟給我的意思是 病死了怪醫生醫不好嗎
作者: eric8066   2014-05-27 14:24:00
所以...騎車時平常沒人抓就紅燈右轉,綠燈左轉,騎到快車道就是人品有問題?
作者: byakko ( )   2014-05-27 14:35:00
我不知道 我只想確認是否為故意遮擋而已 除此之外各自理解你也可以認為故意遮擋是一件公平公正充滿正義的行為阿另外依照某人的講法 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成立故意犯鄭X殺人也無法證明阿 說不定他主觀上沒有故意呢某某提的認定標準連最嚴格的法院都不會用其結果是 不可以討論是否故意 不可以討論球品人格有無問題球員都聖人 一定不會做出無恥的事 否則迷迷們情何以堪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4:55:00
聯考在考場被找到小抄,說我不小心放在口袋沒拿出來,我沒看過,有用嗎? 是不是該證明犯意?可能作弊,準備作弊,故意作弊,怎麼分辨?我們應該重視的,是結果,結果是很多人認為中區和決賽發球方式差很多,而決賽的方式經常違規,光是這個結果被質疑批判,並不過分就算是無心而被批判,就像小罪被重判,你也只能鼻子摸摸因為有錯在先我品格比較低下,如果是我,反正冠軍我拿到了,管別人怎麼說 ...這系列爭吵下來,真的是反映了桌球圈的各種心態
作者: cyrlt   2014-05-27 15:18:00
我有認識的朋友,他用遮擋發球打關鍵分,贏了坦程的講,相對於違規還要講成不小心,這兩者比起來,後者要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5:21:00
光是看到有無遮擋要問對手,我都說不出話了
作者: cyrlt   2014-05-27 15:21:00
顯得無恥的多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7 15:23:00
立委: 我打電話去關心一下這個案子,選民服務嘛官員: 立委只是來了解、來關心,絕對不是關說沒有犯意啊對方也覺得一切都很正面沒問題,那社會吵鬧什麼?
作者: pam20100214 (123)   2014-05-28 00:27:00
push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8 08:46:00
括裁判的比賽,有錯也是裁判的錯
作者: joechiu (黑輪)   2014-05-28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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