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愈來愈無聊的桌球版該如何拯救XD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23:51
既然被叫出來討論了,我就回個文 不過該作者第二句就是人身攻擊
先貶我一下 然後說希望我不要介意,版主這該水桶了
另外該作者不是我,還在文章推測我的想法和出發點,我真的是難以評論
第一 之前我的那件判決我並沒有在出水桶之後馬上反駁,而是看了最近板上混亂的
現象後,我想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
這個判決足以顯現版主管版的素質。我再說一次狀況,希望也是最後一次:
當時S版主告知言論都沒有問題,都沒有人需要被水桶
我說這樣的判決我不認同,會在板上發文討論這件事
然後馬上就領到一個月的水桶,另兩名當事者一個沒事一個水桶一週。
足見版主在便宜行事的作風,最近改文章又鎖文的事情大家也看到了
第二 我從來就不反中,各位可以從我的推文找看看有沒有反中言論。甚至我還是個科粉
我反對的是無腦的中國強言論,桌球除了中國以外不值得一看的這種。或是中國戰績
強,就是硬道理,什麼都不用討論,反正中國就是強。
關於灌油的討論,其實我認識一些專業球員還有國家隊隊員也都有灌油。我希望能把
這件事實拿出來討論,把灌油所帶來的偏差影響讓大家思考一下。我認為中國即便不
灌油,仍是世界第一,但其他國家選手或許會因為不灌油有比較公平的機會。
一個努力的運動員堅持不作弊,但就因為某國作弊,拿不到應該有的成績,我想這不
是大家希望看到的。
還有關於意識形態,大家也知桌球對中國的重要性,作為中國唯一奧運稱霸項目,桌球
更肩負著宣揚國威的使命。其實很多中國新聞都只是給中國自己人看爽的,台灣也有這
樣的新聞。但是直接轉貼包裝大中國主義的新聞似乎不太合適PTT這樣的環境。
這些"你們自己看爽我們看不爽"的新聞轉貼從來沒停過。
延伸閱讀:http://www.storm.mg/article/185780
但是我在討論這些議題的時候,許多鄉民卻不是針對事件去討論,而是發動人身攻擊
"你是當事人嗎?" "你自己怎麼不去檢舉?"
不過也沒什麼好抱怨,進廚房就不怕廚房熱,本來網路上什麼程度的人都有。
第三 叫我出來當版主也太好笑。每個人上這個版都有目的的,有人賣東西,有人喜歡別
人崇拜,有人在這裡揪團打球,有人喜歡問器材,有人喜歡打嘴炮,就像我。
在版規之下我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做我想做的事情。但是當版主,我沒興趣。
第四 為什麼要批S版主,我挑明地說
1.便宜行事,濫用水桶當管版工具
2.任意鎖文改文干涉言論自由
3.無法判斷何為合宜的言論,侮辱,猥褻推文無法恰當處理
這些才是目前板上的亂源,看看目前到處著火的桌球版吧
以上,希望不要再有對個人的討論,針對事件吧
作者: tFDA (tFDA)   2016-11-05 22:32:00
你不能當板主啦,都會說人噁心了,怎麼公正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33:00
隨地小便的人噁心嗎 呵呵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46:00
看到這就覺得很好笑 板主認定目前都在模糊地帶沒違規只代表目前沒看到適合的證據去構成水桶資格但之後又鎖文後判水桶 這也只是板主認定判水桶的證據你不去質疑板主判有沒有過當 反而去質疑過程中的說法我直接再次貼板主判決的證據 看各位板友來評判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49:00
科科 版主已經判定沒違規是事實 反口水桶也是事實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49:00
板主到底有沒有判決過當 這樣也簡單明瞭多了#1NHR7pCF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50:00
那你該把那篇你怎麼身心受創的文讓大家好好看一次吧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0:00
大家去看看水桶的句子到底有沒有符合判決資格吧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51:00
歡迎好好檢視 不過還缺了一部分喔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1:00
呵呵如果可以再次讓該判刑的人被判 我寧願再次玻璃心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2:00
看阿 這只是板主認定的證據而已 要看全文還不容易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52:00
是啊 大家趕快看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3:00
判定沒違規是事實 還需要再次鎖文細看嗎真好笑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54:00
對話過程當時已鎖文喔 那是判定後的事情不能公佈對話紀錄 不過時間點是這樣的喔 科科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5:00
不好意思 好歹我也是當事人 什時鎖文我清楚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55:00
在判斷過後版主給我的回覆已經可以算判決了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6:00
我不知道阿 但我只知道他說還未看到可判時還沒鎖顆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57:00
混淆事實 和側切手法差不多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7:00
我還可以再次貼一次文章 要貼幾次都可以~~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2:58:00
這些你自己去跟板主去對證吧 公開就是沒有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2:59:00
就等版主出來表示啊 又沒叫你這件事也和你無關 是版主的判決有關 很緊張喔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00:00
緊張該緊張的是我嗎顆顆 我都被判了還心甘情願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02:00
呵科 讓大家再看一次你怎麼凹的嗎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03:00
https://kknews.cc/sports/v9q4rq.html那麼想看我就再貼一次反正至少找得到凹的證據阿顆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04:00
不用拿別人的文章來擋啦 貼你自己的推文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05:00
自己推文也很多複製文章的內容 只是你都把它視為廢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05:00
再說一次 我在討論版主 沒要討論你啦 自己跳出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06:00
科科 要凹成這樣真的也是不容易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06:00
這裡有規定我不能跳進來嗎顆顆 這是民主的台灣ㄟ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07:00
是喔所以你批人別人不能跳進來說相異的看法喔顆顆我也是針對主題討論而已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08:00
隨你啊 要轉移焦點就讓大家再看一次怎麼凹到自己身心受創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09:00
那也麻煩你再說出當初判決的話 我一定會再次玻璃心的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11:00
啊?你自己要玩自己玩啊 找我幹嘛?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11:00
這麼簡單的事情 只要讓板主自己去說明 他跟你回覆時到底是不是已經判決成立 不是就很簡單明瞭
作者: timn0225 (timn)   2016-11-05 23:18:00
你都提那麼多次,等了那麼久,聰明如你怎還不申訴呢?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19:00
科科 原因講過了好酸啊你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19:00
申訴那些人也只會看板主有沒有執法過當而已沒有過當要怎麼成功呢顆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20:00
科科 你啥時當小組長啦?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21:00
我沒當阿 不過你可以申訴看看阿~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22:00
科科 原因講過 發現這些人都不看推文的 難怪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24:00
原因只是一種說法 能申訴成功機率高還不去申訴嗎顆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26:00
哈哈 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摟 公開是公開處理 就像側切文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26:00
還不如在這裡適時的攔轎 影響力還比較大顆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27:00
那當然摟 選擇適當的方式啊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27:00
拜託你除了側切文多找一些別的吧 只有這個好講嗎顆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28:00
因為我只試你一次就身心受創了 沒辦法再來一次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5 23:28:00
顆顆 我試很多次阿 我推文那麼多那麼好找但只有跟你讓我身心受創~回過頭 只要版主去說明回覆你當下算不算判決就可以了畢竟算不算判決也算是自由心證 顆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5 23:31:00
喜歡精神勝利法我也沒什麼意見
作者: magicdio (My Little Angles)   2016-11-05 23:38:00
欸 我都忘了,你們記憶力還真好 XD
作者: better1234 (better man)   2016-11-06 00:10:00
都身心受創了當然記得囉顆顆判決應該是在公開場合所有當事人都在都知情才算判決把一個私人回覆自認為判決 我也只能顆顆了
作者: spair (spair)   2016-11-06 01:45:00
科科
作者: XuXin (許昕)   2016-11-06 11:25:00
朝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