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灌水文條款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08-26 19: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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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ZoK7y9 (talk) [ptt.cc] [公告] talk板板規 2016.07.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68998919.A.F09.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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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1 7/20 steve1121 □ [公告] talk板板規 2016.07.20
→ laurenceliu: 板主大大 本肥理解能力較差 08/24 14:47
→ laurenceliu: 徹底了解板規之前不敢隨便發文以下問題還請抽空 08/24 14:47
→ laurenceliu: 回覆 謝謝!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灌水文條款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1 本板不歡迎帶著不當意圖(如發文門檻、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競選門檻等)來衝文章數及P幣之使用者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2 每天發文限制為50篇,違者視為惡意灌水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 請問2.2與2.1有無互相抵觸?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5 請勿發表無意義或缺乏意義之文章,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超過五篇則視為惡意灌水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請問有沒有明確認定標準? 08/24 14:47
→ laurenceliu: 稍微看了目前此看板文章 08/24 14:47
→ laurenceliu: 無法得知板主判斷依據 08/24 14:47
今日才發現使用者 laurenceliu 推文提出板規上的疑問,
因此,作了下列的說明與回答。
一、板規 2.1與 2.2是否有互相抵觸?
  本人是認為沒有互相抵觸。在板規2 的規範為「灌水文條款」,例如:在前些日子
  有一位使用者發表了一篇文章,內文大意為表示因特定原因所以需要發表大量的文
  章。以該案例來說,雖然有符合板規 2.1規範中的「不當意圖」,但僅僅只有發表
  一篇文章,所以我是認定為「僅有不當意圖,但未達灌水或衝文章的標準」。
二、那要發表多少篇文章,才符合持不當意圖之灌水或衝文章的標準?
  我的認定標準是短時間內連續三篇以上,或單日超過五篇以上,且自承因特定原因
  需要在本看板衝文章,那就可以考慮以板規 2.1判定違規。當然這僅僅是我認定的
  標準,在實務上還是會儘量與板主 hateOnas 進行討論,並協調出一個標準以利執
  行板務工作。
三、板規 2.2為單日發表超過50篇文章,也就是單日發表第51篇文章,就判定違規。
作者: e223445 (魔法師天然(ËŠË™_˙ˋ))   2016-08-26 19:31:00
好窩o'.'o
作者: anc5566 (5566)   2016-08-26 21:04:00
原來如此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8-27 09:10:00
不當意圖要怎麼判定?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08-27 11:03:00
2.1 本板不歡迎帶著不當意圖(如發文門檻、競選門檻等).通常為自承,不然很難判定。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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