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9i1n0g0u4 (茵草冠)》之銘言:
: 在台灣講到法官多數人心中第一個想法都是恐龍
: 我真的很受不了…明明媒體就那麼爛還要跟著媒體喊恐龍
: 不是沒有恐龍法官,但多數被罵恐龍法官的案件,根本是民眾不懂法律不學法
: 首先覺得法律錯了的話,去找那些立法院的肥貓抱怨啦,跟法官什麼關系
: 法官只是依法審判而已
: 許多人不懂法官的思維
: 法律系的學習基本上可以說是一部人權奮鬥史了,一般人不了解也是正常的
: 但就是有人不懂法律系考慮多麼詳細
: 才會隨便亂罵恐龍
: 知道了法律沿革,人權演變,法律全貌
: 才知道法律是多麼嚴謹
: 當然晚近發展的新法看起來都爛爛的
: 沒辦法跟幾千年的法制比較
: 但是這些是立委的事,立委的立法品質真的很差,連抄外國法都抄不好
我一直覺得法官可以被機器取代,而且這樣公正性就不會被質疑
用一個機器去learn 所有的判例, learn 完再去微調 就能上路
當然一切都是open source 可供所有公民檢驗
現在的困難點是language understanding 的問題
讀法律的很多人不知道怎麼寫邏輯通順簡潔的語言
這會在learning 時造成很大的障礙
只能說司法改革最大的障礙永遠是法律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