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可] 懂法律真的很重要

作者: noonecare (新手駕駛)   2016-12-03 22:38:30
我過去其實很怕亂說話的,怕被有心人士
告,所以很畏畏縮縮的。
但是自從看了有人的介紹後,我才發現我
太過於緊張了。
首先,法律對於妨礙名譽罪,會比較從寬
被告。因為其實這樣的訴訟對於被告,是比較
不利的。也正因如此,法官會要求提告有很充
裕的證據,換句話說,你只要不指名道姓,不
要把話說得太死,要被告的機率其實不高。
然後了,通常被告,常常是賠錢了事的。
所謂的「能用錢解決的事情,不是問題」就是
這個意思。
但是這兩點不重要,因為碰到真的願意和
你耗的人,是會讓你這兩點站不住腳的。
重要的是下面這一點:妨礙名譽罪,不會
留下前科。
因為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6條》規定,受緩刑、拘役、罰金(不包括有期
徒刑易科罰金者)的宣告,不會記載於刑事案
件紀錄。
所以對方恐嚇你說甚麼,會留下前科,那
是騙人的,不要太過於擔心。
這不是在鼓勵大家口出狂言,只是想告訴
大家,遇到這類型的事情,真的不要太過於驚
慌。
最後附上好文:https://goo.gl/KAtZF3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2-03 22:50:00
說真的,怕的是浪費時間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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