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可] 板規請問

作者: Garysnail (曾小蝸)   2017-12-25 23:31:12
2.1 若針對個人則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2.2 若為兩方爭執,則兩位使用者皆可能違規,板主將會視情況給予裁決。
假設兩方都針對對方
但兩邊都未檢舉對方
這樣一樣適用於2.1的不告不理嗎?
四、請勿發表以營利為目的、誘使人投票/按讚/連署、問卷、交易、未經站方核可之活動
、涉及個人利益之內容。
我不能以P幣徵求人幫我點擊
"透過連結邀請朋友就可抽獎"的連結去註冊 對嗎?
先感謝板主回答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2-25 23:41:00
1. 兩邊都未檢舉對方的狀況下,一樣是不告不理沒錯2. 站規其中有一條是:違規項目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所以徵人點擊也是屬於這一個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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