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ur.com/a/XaS6G
看一下
不要說我不敢告
證據:↓
J:【不敢去轄區派出所報案,就去醫院掛號看精神科或泌尿科啦!】
不要說我有去派出所
但是不一定有告
證據:↓
推 claymath: 哀 不敢拿三聯單 就是甲der12/08 00:49
→ JustSad: 他有報案的動作,但未必有完成報案==12/08 02:21
不要說我告了
但是已經撤告
證據在本板
還有
請依承諾主動赴草屯分局偵察隊說明
以下是你回本人文章之全文:
#1QA8viPO (MenTalk)
這篇也是回我文:
#1Q8L0JnN (MenTalk)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18.35.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516904119.A.FCB.html
→ a000D00000: JPTT造成文章的色碼和文章亂掉 已修正 01/26 09:18
→ JustSad: 我當時的文章是這樣說嗎?造謠存檔+1 01/26 09:31
→ a000D00000: 證據我都有 01/26 09:36
※ 編輯: a000D00000 (211.178.54.49), 01/26/2018 09:37:30
→ JustSad: 有就要投稿、遞狀,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01/26 09:39
→ a000D00000: 全部都有證據 01/26 09:40
→ JustSad: 千萬不能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個傢伙很囂張的! 01/26 09:40
→ JustSad: 那我就放心了,很怕你中離呢XD 01/26 09:41
→ a000D00000: 你沒說過「我有去派出所,但是不一定有提告」? 01/26 09:41
→ JustSad: 你沒說過「我不是忠孝」? 01/26 09:42
→ JustSad: 我當時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看到忠孝兩個字就發狂。 01/26 09:43
→ a000D00000: 你沒說類似這樣意思的話? 「我有提告,但是已經撤告」 01/26 09:43
→ JustSad: 你說你不是,卻一直被大家誤會,一再澄清。 01/26 09:43
→ JustSad: 我才拼命幫你罵忠孝的,天可明鑑,忠心義膽啊! 01/26 09:44
→ a000D00000: 我是不是忠孝,我在偵查庭會做說明 01/26 09:45
→ JustSad: 你不要一直不小心加強我的信心指數好嗎== 01/26 09:46
本人與JUSTSAD無冤無仇
但是他第一篇回我文章的文就是涉嫌誹謗本人
證據:
: 不過本人下個月要去某社區幹總幹事了
~~~~~~~~~~~~~~~~~~~
你為什麼要這麼赤裸裸的宣告你要幹他?
我會跟我的律師研究看看你有沒有涉及法律問題。
→ a000D00000: 誹謗本人要「幹他」 01/26 09:58
文章代碼(AID): #1Q5uCfdT (MenTalk) [ptt.cc] Re: [正經] 不要再猜測我的職?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11490345.A.9DD.html
噓 a000D00000: 要打在第一行啦11/24 10:32
我為何要聽想性侵社區總幹事的嫌犯指揮?
→ a000D00000: 誹謗本人「想性侵社區總幹事」 01/26 10:01
以下這段
有人相信嗎?
噓 a000D00000: 你有看過忠孝告人的三聯單嗎?我剛好有備份11/25 00:09
告人、被告、偵查庭、開庭、居留所、檢察署、法院都去過。
警局跟報案三聯單已經見怪不怪了。
以下這段:
1.那不叫自首,只能算是主動到案說明。
2.請依承諾速至草屯分局主動做筆錄說明。
: 一個月後注意一下掛號信或是警局電話
麻煩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常看電視。
其他懶得向你解釋,警察不可能打電話通知。
: 不要漏接了!
不要漏尿了!
請到你附近轄區派出所報案,報案三聯單序號給我,查證屬實我向該分局自首。
不必因為你們找不到我當藉口。
我說的夠清楚了吧!
※ 編輯: a000D00000 (211.178.54.49), 01/26/2018 10:10:22
→ JustSad: 我有發文解釋的你怎不po,而且證據確鑿,告死他! 01/26 10:10
→ JustSad: 啊不對,是告死我! 01/26 10:10
→ a000D00000: 請依承諾速至草屯分局偵察隊主動做筆錄說明 01/26 10:12
→ a000D00000: 本人報案時有向做筆錄的員警說 你願意主動到案說明 01/26 10:13
→ JustSad: 你現在是跟我認真的?還是想尋我開心? 01/26 10:13
→ a000D00000: 偵察隊應該願意讓你做筆錄 01/26 10:14
→ a000D00000: 當然是真的 01/26 10:14
→ JustSad: 好,你叫漏尿上線發表他的看法,我就相信你的主張。 01/26 10:15
→ a000D00000: 我現在可以致電偵察隊承辦人,說你願意主動到案做筆錄 01/26 10:17
→ JustSad: 你叫漏尿上線發表他的看法,我才相信你的主張。 01/26 10:18
→ a000D00000: 赴草屯分局的車錢油錢請自付 01/26 10:18
→ JustSad: 剛剛他發文卻刪除了,我想知道他的看法。 01/26 10:18
→ JustSad: 我可以等他買完尿布沒關係。 01/26 10:19
→ a000D00000: 偵察隊查你已久,為了節省時間,請依承諾到案做筆錄! 01/26 10:20
: 以下兩行摘錄自 #1Q6vONJa (MenTalk)
: 想太多了,你這句話只證明你連警局與訴訟的作業流程都不懂。
: 警察不可能打電話通知。
: 說明:
: 1.偵察隊查一個月以上很正常
: 2.警察當然可以打電話給你
麻煩你也幫幫忙,我留在PTT的所有資料都是過時的。
就算警察調的出個資,也找不到我的電話。
我不是怕你們找到我,我是怕你們找不到我,不起訴或撤案。
●不要以為警察找不到你,過時的PTT資料還是能查,而且還有IP
※ 編輯: a000D00000 (211.178.54.49), 01/26/2018 10:24:28
→ JustSad: 都浪費兩個月了,不差這一個月啦,我偏要等。 01/26 10:23
→ JustSad: 真是頑劣,告死他,拜託! 01/26 10:24
以下這段:
: 偵查隊長是我的親人
我家族認識的分局長也不少,但有狀況時能派上用場的不多。
本人認為:
認識又怎樣,他願不願意幫你才是重點!
※ 編輯: a000D00000 (211.178.54.49), 01/26/2018 10:27:27
→ JustSad: 來吧!別害怕,就勇敢大力的告死我吧! 01/26 10:26
※ 引述《a000D00000 (月工芒果老師)》之銘言:
: 本文禁止JustSad推噓文
你不要剛剛沒設限,聊一聊突然放禁止號誌。
很幼稚,很弱耶!
國軍弟兄會鄙視你哦……
本人看法:
這段下次告
文章代碼(AID): #1Q8DT8FX (MenTalk) [ptt.cc] [正經] 警局、流程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12101704.A.3E1.html
你一直漏尿迴避問題,只代表你這廢物連報案都沒有,或被拒絕!
本人認為:
1.三聯單和網路資料都有了,拒絕?
2.說我是廢物?還是說別人?
※ 編輯: a000D00000 (211.178.54.49), 01/26/2018 10: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