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ur.com/a/MgOsO
看一下吧!
我用PS弄的圖
再不相信被我告 我也沒辦法了!
claymath
你也看一下吧!
不是要秀三聯單
是要證明我真的已經提告
※ 引述《JustSad (職業路人)》之銘言:
: 以前在高雄一起打拼的主管,是空軍少校20年退役,來到我們公司當我主管。
: 他有一個老婆一對子女,老婆是設計師,退休俸(約四萬五)+老婆薪資=全部家用。
: 他的薪資=零用錢。
: 後來他轉往中國發展,每年至少交兩個女朋友,同時,不是前後,所以我後來確定他有病
: (態)。
: 每半年換一隻最新手機,每兩年換一臺車,目前在中國已經是第N任女朋友了。
: 一個少校級的就能那麼爽!
: 反觀某個自稱更高一階的?
: 我並不覺得他們過太爽就不對,但平心而論,憑什麼?
: 我就是羨慕他女友可以一直換啦,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