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221320 ((@皿@)--C)
2018-01-31 10:03:07現在連老木也被捅了 他原本是候選人
慘慘慘
8歲到80歲都不放過
那個版太惡劣了
陳先生修文羞辱JOBLEE 可能已經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了三個月很輕了 汪踢都是永桶
超貼一個月,然後判貼歌詞為無意義字數三個月……好吧,我不懂規則@@我會想念老木的嗚嗚嗚
作者:
omare (不哭不哭 給你秀秀)
2018-01-31 10:07:00珍妮!
作者:
omare (不哭不哭 給你秀秀)
2018-01-31 10:10:00嗚屁喔
還好阿 板規怎麼說就怎麼做 超討厭那種寫一套做一套ㄉ
說到底,無意義推文只要版主不爽都可以判阿為什麼歌詞就算無意義?
對嘛,這就是自由(自爽)心證,蒸蚌我今天要桶你還怕找不到理由嗎
那個跟貼新聞不補心得 是一樣的意思 組務有判例的上訴 也是維持原判
其實之前也有討論到如果貼太多歌詞賺太多P幣也會被站方查
珍妮錯了 你說的那個 是"所有人"都可以去站方檢舉不用到板主看人不爽
板規怎麼訂就怎麼做本身屬於大陸法系思維 但板主審判權
我又沒在開電腦ptt, 為了找你們,昨天才開,上上次開都2年前的事好像在用dos真不順手
對了,someletters他為什麼選得上,真奇特,他發言不是很讓人不滿
我就是用moptt啊,但選票也不能選,名字也不能改
他只是得到19票很爽在發錢而已嗯嗯,手機app好像都不行的樣子
像我要用權現就只能用telnet系的app 類電腦操作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