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被我告的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8-02-06 10:04:49
※ 引述《QQ890829 (看三小 關你們屁事)》之銘言:
: 被我告的兩個好像坐我斜對面欸
: 嗯嗯? 不然我這個法庭外還會有誰呢
所以是每個庭分開開欸幹
然後法官剛剛還跟我說
被我告的其他人也是未成年的話
他們在南部的話
你就要下去南部
這次開庭的這個是桃園
法官說她把這案移到這希望偵結
我還以為是全部一起
結果這次只開一個人
這個人算是我順便告的
誰叫他愛攪和
我要告就順便連他也一起惹
這弟弟齁 國三而已啦
單親= = 我看他也不壞
最後是同意他跟我道歉
請問有法律板嗎QQ
可以給我問問題嗎
就是我(未成年)告未成年的人
這樣是我要到他的所處縣市開庭?
為何!!我也是未成年欸
槓 可是我快滿18了 有影響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2-06 10:06:00
網路訴訟諮詢板Lawsuitsug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8-02-06 10:08:00
謝謝!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2-06 10:15:00
要去法律版問一下,QQ比我還厲害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02-06 10:18:00
不想理你耶,辛苦了檢察官你遇到的不是法官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8-02-06 10:20:00
問律師就好啦~ 不然直接找法律人ˇˇ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06 10:20:00
你告什麼r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8-02-06 10:21:00
網路上被辱罵 然後QQ就吉了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06 10:22:00
偵查庭ㄇ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8-02-06 10:23:00
不是 有時候我真的很不懂為啥我沒那個意思 你就要那樣解讀 或是事實就是那樣 還要說是別的= = 484特愛反駁我啊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30:00
感覺像是簡易庭而已 網路訴訟大概就這樣以原就被原則,要告對方除非有先協議,不然已被告的居住地作為第一審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06 10:31:00
如果是刑法就沒有這個原則ㄅ感覺是告妨礙名譽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31:00
不管是不是未成年或已成年...刑訴有規定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2-06 10:31:00
不是一開始要先上偵查庭?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33:00
滿18的被告才會有紀錄,沒滿會因兒少法還是少年事件保護法的規定不會留紀錄偵查庭是檢查官開的,檢查官如果認為有必要才會提公訴感覺QQ是比較偏自訴的部分啦...可以問一下律師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8-02-06 10:36:00
我們沒有偵查庭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06 10:37:00
不是自訴 也不是公訴偵查庭開完是起訴自訴一定要律師跟裁判費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2-06 10:38:00
可是刑法不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嗎?自訴要付錢欸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06 10:39:00
不是 警局 偵查庭 完的那個叫起訴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39:00
喔喔抱歉以原就被沒有到刑事部分QQ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40:00
我還是會覺得QQ比較偏自訴的部分耶...但應該有先到檢察官那邊過(?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2-06 10:41:00
報警之後不是會送去檢察官那邊嗎? 怎麼不是由檢察官先調查?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06 10:42:00
QQ有去警局啊 那就不是自訴了
作者: Angelbaby8 (baby)   2018-02-06 10:43:00
吉人了欸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06 10:43:00
而且假設是妨礙名譽那就會有偵查庭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8-02-06 10:45:00
是妨害名譽沒錯我覺得是我們都未滿18 所以直接是開少年法庭? 法官說她也辦過很多這種案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48:00
未滿18就是少年法庭,除非特例,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的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8-02-06 10:49:00
對呀 就是少年法庭啊而且法院好多人!! 原來這麼多人都吉ㄛ還有我下一個的案件好像很嚴重 18歲的少年已經收保護管束了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51:00
因為現在法律制度就是...要審很久 又有濫訴 積案很多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2-06 10:55:00
我猜是少年法跟成人不一樣?所以QQ的經歷會跟其他人不一樣?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06 10:57:00
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傾向保護未成年人 所以跟一般不一樣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2-06 11:00:00
那QQ可以把這個經歷寫出來,供其他鄉民參考因為這個經歷比較特別
作者: show6669 (the)   2018-02-06 12:32:00
覺得QQ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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