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sp89005 (嵐 ~ Arioka Arashi )   2018-03-01 15:39:36
剛剛出門一趟 去弄車禍的事
公司的同事還有老闆都叫我直接告了不要走調解委員會了
好吧… 我就直接告了吧~
請前輩指導我一些該準備的 該佐證的
到時候 法院見
既然沒有誠意要談 那就法院見面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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