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sp89005 (嵐 ~ Arioka Arashi )   2018-09-27 01:05:36
剛剛在台日交流的FACEBOOK社團裡看到一篇新聞下的評論
覺得有沒有事= =
該篇新聞是討論一位女性的前偶像團體成員的酒駕
下面有一個看起來是滯台中國人的傢伙
表示中華民國(或是說台灣好了) 的法律對酒駕很嚴???
呃 如果是反串的話他真的還滿強的XDDDDDDD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9-27 01:10:00
超嚴格ㄉ
作者: sp89005 (嵐 ~ Arioka Arashi )   2018-09-27 01:34:00
真der 中華人民共和國酒駕被抓到先拘留10~20天
作者: altecaux ( )   2018-09-27 01:51:00
台灣酒駕要罰錢很嚴格 新加坡只是打打屁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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