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828203 ()》之銘言:
: 今天注意到某特定帳號一直在批評某些事情,
: google一下他文章中的主人翁,
: 還真的有這個人,
: 不過也看到該特定l開頭的帳號好像還有其他帳號。
: 如果文章中所評論事項為不真實的……
: 法律小姿勢,
: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 毀謗罪
: https://i.imgur.com/isXCcFA.jpg
: 刑法 第314條
: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 也就是說要看主人翁要不要提告。
: 不過,這類文章一多應該足以有亂板嫌疑吧?
那個 是誹謗 XDDDDD
文字記錄下來我記得還有加重誹謗罪
不過都是屬於妨礙名譽案啦
大概是這樣子
這是我的小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