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Ulmaceae (奎翰)   2019-07-18 17:03:38
※ 引述《redmj110 (♪寶可小孟♪)》之銘言:
: 我都不熟,
: 但是發文前閱讀板規是基本的。
: 站規的話原則上不要違反法律就不太會違反站規了吧~(?
以此類推,不是注冊時就有讀過站規了嗎
雖然大家可能都馬上左轉
: ※ 引述《sp89005 (Arioka Kirito )》之銘言:
: : ....
: : 所以為什麼不能熟站規和板規呢- -
: : 現在的人思考模式是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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