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sp89005 (嵐 ~ Arioka Arashi )   2019-08-13 17:51:28
※ 引述《Ulmaceae (奎翰)》之銘言
: ※ 引述《sp89005 (Arioka Kirito )》之銘言:
: : 聽到廣播
: : 未禮讓救護車或是其他緊急救難車輛(應該是指消防車)
: : 導致他人身亡的話
: : 罰9萬及吊銷駕照
: : 人命只值9萬。
: :
: 大家都說人命無價...因為每個人都可能創造出不一樣的價值
: 但是,在法律上總得有個價做為法律上的參考
: 那麼,你覺得這樣應該罰多少才合理呢?
十年年薪
也就是說收入越高罰越高
依前兩年之扣繳憑單為證,
沒有報稅的就是依最低工資。
作者: Roger0503 (肚皮環繞音效)   2019-08-13 17:58:00
很合理欸!!
作者: sp89005 (嵐 ~ Arioka Arashi )   2019-08-13 18:02:00
一般來說要達到惡意檔車的標準可以說很困難,擋到都讓人忍無可忍了罰這樣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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