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19-11-21 18:11:28
※ 引述《sp89005 (Arioka Kirito )》之銘言
: 會讓我有點生氣的原因是
: 對方叫我幫幫他 讓他的損失減到最小
: 請問一下 那我就活該被撞嗎?
: 我的損失就不是損失了?
: 對方回給我的line如下
: 阿伯猤是有錢的人,靠魚保及老年年金每月2萬餘元補助還要養家經濟並不寬裕,誠意

: 足要跟您調解,但您的條件己超出我的能力了,玫車子全毀現在買車都還在頭疼。為
我設
: 想,強制險對您是有理賠的您是傱事保險業務該怎麼作應該比我清清楚,我連怎麼申
請理
: 賠都不清楚呢,所以還要您幫忙教我怎樣來保障權益讓我損失能降到最小好嗎
: 我內心os:
: 幹你娘 窮就不要給我亂撞人!操你媽的b
: 沒車子關我屁事? 我車子修到現在還沒去牽都要付保管費了
: 為你設想他媽的你為我設想了嗎?
: 保障你的權益 他媽的你設想過我的權益了嗎?操
: 你自己也有女兒,如果今天是你女兒沒事很守交通規矩被撞到腳斷你做何感想?
沒錯!每個人的權益都該保障
但也不能過度保障
依我看,你列出的46萬餘的理賠款,
其中的10萬身心受損補償金、
17萬生活無法自理與薪資補償,
合計27萬(佔理賠款57%)
是有點不合理的
薪資的108000應該是以四個月最低薪資算的吧,應該沒問題!
但是,生活不方便的六萬(每個月一萬五)包含不能打掃、無交通工具、自己清理等的
情形...
等於一天就是能拿<五百塊>
可是有些肥宅也是平常沒打掃跟宅在家,
如果因為不做這些事一天能賺五百已經是不錯了。
不過我覺得你也不會真的請一個人幫你把屎把尿度過四個月吧?就算有, 頂多也幾個禮

所以實際上也是有高估了。
應該砍40%比較合理<三百塊>
但 令人覺得有點不合理還是那10萬身心受損補償金
根據你轉述,好像是有痛醒可是精神都很好的在這裡跟人聊天吧
現在21號距離發生意外約3禮拜,
似乎都心理已經很好了,是要補償什麼?
所以至少應該要減至3萬以下吧?
所以總額應該索取30萬稍微合理一點點。
不能說因為今天一個人發生意外災害就過度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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