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89005 (åµ ~ Arioka Arashi )
2020-01-08 10:55:23這兩天(應該是昨天?)
北宜發生一起滿嚴重的轎車轉彎不及撞飛數台機車的事
結果小轎車駕駛是無照駕駛,兩位機車騎士傷害都滿嚴重的
個人認為,無照駕駛應該跟酒駕一樣被列入公共危險罪
因為你根本沒有學習過開車你就擅自開車
這不是把別人的生命當玩笑嗎?
台灣現行的駕照取得方式除了常見的駕訓班取得以外
原則上還是有自行考的管道
但是學習駕照於路上的權限很受分
不是你有學照就可以上路
還要配合好幾項條件才行
無照駕駛容易養成不好的行車觀念
最後就都改不掉了。
唉
現在撞成這樣 可憐的機車騎士喔
機車車禍重傷或死亡,常常都是汽車害的
但是被縮限的卻是機車的路權,而不是汽車
幫機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