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sp89005 (嵐 ~ Arioka Arashi )   2020-04-22 11:34:24
about 林俊傑新聞中 工作室的回應如下↓
「『林距離』的經營,從成立以來只致力於回饋所有喜愛並忠於林俊傑和他的音樂的粉絲
,所付出的精力和成本絕對是以回饋粉絲為中心,予以他們最大化的福利,不存在『營利
』的目的。對於網路上的不實指控我們保留法律追訴權,也提醒大家散播不實謠言是需要
承擔法律責任的,請勿以身試法!」
真不知道在說什麼屁話,騙歌迷的嘛,
尤其是紅色那句,騙騙不懂法理的人還懂。
而且人家質疑你們是在營利,只要沒有人身攻擊,就是合理的言論自由。
工作室的公關真厲害,腦袋都不知道在想什麼的
非營利也要成立法人帳戶 (這是全世界都差不多的)
專門來處理這個非營利組職的一切費用。
而且藝人本身就是營利行為,透過演出勞力來換取民眾買單…
哪來的非營利的公益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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