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討厭那種假同理心之名,
強迫別人要寵物至上的情緒勒索。
這兩天一個新聞是桃園一個女的,
寵物鴨被家人抱去賣給肉業了....
老實說,我並不反對別人養寵物,
也能同理別人喜歡寵物,
畢竟又不是我出錢也不是我家,
但是
but
不代表我一定什麼事情都會選擇站在飼主角度思考
我只是留言問一句想知道屋主是誰
主要是
第一,屋主同意飼養嗎?
第二,養寵物前得到同住者的同意與支持,也是能確保自己對這個生命負責任的行為之
一。
說我沒有同理心,怎麼做業務??
嗯,所以只有同理飼主的才叫同理心,
同理同住者都不叫同理心....
而且鴨子真的很愛叫,很吵
還有 鴨子無法訓練大小便 ,因為鳥類沒有括約肌
果然,剛剛去Google看到更完整的資訊了
她自己帶鴨子去長輩家住,(未得到屋主同意)
結果被長輩拿去賣掉了。
所以是她自己沒有當個有禮貌的飼主啊...
我並沒有說賣掉別人的寵物這件事情是正確的
但是事情會發生都是有主因的
如果妳有先詢問過可不可以帶寵物鴨去人家家住的話
是不是鴨子就不會被賣掉?
所以是我不夠有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