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可]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作者: Roger0503 (肚皮環繞音效)   2021-04-18 04:18:40
「以眼還眼」是上帝通過摩西給古代以色列人的一條法律。耶穌在登山寶訓時也曾提及這條
規定。(出埃及記21:24,25;申命記19:21;馬太福音5:38)「以眼還眼」的意思是犯過者
所受的刑罰必須與罪行相稱。
那些用壞的方式的人
就用壞的方式對待他
霸凌別人的人也應當承受報應
要讓他們體驗看看被虐是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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