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ann141414 (樹洞)   2021-10-18 20:17:06
雖然我IG po過了
但我還是想抱怨一下
我今天去圖書館借課本
結果他告訴我我之前較晚還書的罰款沒有付
我明明記得大二那年就有付
還蠻清楚付多少錢ㄉ
他問我有沒有收據
==
兩年前的收據到底誰會留著
後來巧了老半天還是查不到我那筆
最後館長就說他幫我消掉
真是個好結局
但學校系統真的爛就是了==
作者: LPbro (LP哥)   2021-10-18 20:36:00
當年的人沒消掉?不過其實學校罰錢這件事情有行政法的爭議,所以有些學校不罰錢
作者: maozz (毛子)   2021-10-18 20:37:00
哇 請到館長
作者: altecaux ( )   2021-10-18 20:39:00
現在什麼東西都要拍下來存著才行,而且拍下來也不能當證據只是有個依據不會各說各的而已
作者: kuso10582 (Piscine)   2021-10-18 21:07:00
這種事情拍下來通常就可以了 因為收據會寫學號所以就不會跟你爭有沒有繳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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