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ozz (香菜小老鼠)》之銘言:
: ※ 引述 《sp89005 (泣いてもいいんだよ)》 之銘言:
: :
: : 單車危險行為
: : 我在前兩天看到的
: : 以為自己是騎機車
: : 混在機車中間一起T字路口左轉……
: : 不是,騎單車不是應該走斑馬線或斑馬線旁邊嗎………
: :
: 對啊
: 不是
: 就是算機慢車一起吧?
: 機車怎麼走我騎單車就怎麼走啊
: 待轉就一樣待轉
: T字路口左轉就T字路口左轉
: 上下橋就一樣上下橋
: 只是我不會像機車一樣騎到快車道上去就是了
: 還是有點危險
: 但我趕時間的話也會偷走斑馬線啦
: 但在斑馬線和人行道上就是行人優先(沒畫單車專用道
: 我自己走路在斑馬線和人行道的時候也不會讓機車腳踏車
不是…你單車路權應該是跟行人一樣的
所以單車騎在行人穿越道旁邊才是對的
單車誰跟你停待轉格… 就是跟行人一起走斑馬線…………
好 問題來了 機慢車走一起
問題是機車大部份人都是騎60以上
你覺得單車大部份騎多少
這個前提下 共用所謂的"機車優先道" 或是"慢車道"的時候
你覺得單車應該騎在道路右側還是騎在機車中間?
我說的狀況就是單車騎在一堆慢車道上的速行機車中間……
車種分道 原本就是錯誤的觀念
把可以騎到80、100的機車和時速不到20的單車放在同一個等級這更是錯得離譜
台灣的腳痛部最大的問題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然後大家的行車觀念都怪怪的,
路權觀念也怪怪的、
行車動線也怪怪的
看燈號的能力也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