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滅亡的主因,一般來說,有五個點,
一是,對於秦法,六國遺民可不是簡單的認為遵守就好,六國遺民見多了背信棄義的事,
秦法說有賞,我不信。秦法說有罰,我不信。六國遺民,對於秦法、秦政,是遠遠不信任
的,這種廣泛的不信任未能消除。
二是,秦律之嚴可是舉世聞名,而對地方的控制也已經到了鄉的等級,這控制力已經接近
現代的中共。代表秦律可以深入基層,大量動員人民,以及搜刮大筆稅賦。這樣必然民怨
四起,秦始皇還活著時,本人的權威還壓得住地方亂事,秦始皇死後權威消失,就必然引
起六國故地的動盪。
三是,秦統一六國後,即使是秦法在六國之地的執行效率也不如秦,原因固然有上述的六
國民未信。六國民原本即多謀私利,各種伎倆見多了,而秦本身官吏不足,不得不提用六
國舊人有關。而秦吏散居各地,人少而散,就迅速與六國吏同化。
秦人到東方六國故地去當官吏,輕鬆就能撈錢,只要有人動搖,就會形成破窗效益,然後
是整個腐化,腐化後再把腐敗的風氣帶回秦地,於是秦國整個腐化、商鞅之法快速崩壞。
對於原秦民包含移居六國的兵卒官吏們,有法可不依,誰仍信商君之罰,有錢可貪墨,誰
仍在乎商君之賞爵?是已軍紀敗壞,文官貪武將怕死,可預期也。
四是,秦國中央的人力就是不足,而秦始皇又把大多資源放在軍事上,北伐匈奴,南征百
越,修築長城馳道等等。排擠了用於內政的資源,相對來說,秦始皇對於東方六國故地的
行政組織掌握就不夠。這就給了六國王族貴族與地方豪傑機會。
五是,秦國法律雖嚴,卻完全不能約束皇帝本人,皇帝過度徵用民力時,秦律可以約束他
嗎?也就是說是皇帝在秦律之上,秦律要配合皇帝。
五點綜合而論,始皇未死而秦國已危機重重。
秦始皇死後,秦軍尚有近百萬人,龐大的國家機器也還在運轉,但是,
秦二世即位後,將除了自己之外的始皇帝的所有兒子女兒都殺掉,始皇帝有三十四個兒女
,除了胡亥自己之外,其餘的三十三個都被胡亥殺了,而且不只是殺掉這三十三人,還把
他們的手下也都殺個精光。造成秦國中央史上最嚴重的動亂。
秦二世又把許多有用的文官武將給殺掉,甚至放話不勝會殺勝亦殺。
而且秦二世聽到戰況不佳,是直接把傳令給殺了,司令部混亂如此,即使前線再會打仗,
也勢必敗無疑。
這促使擁有五十萬大軍的趙陀自己為王,獨立於秦國之外。
原本駐防長城的秦軍則因為秦國中央拒絕提供補給和援軍,被六國聯軍殲滅。這樣六國聯
軍就直指咸陽了。
秦國不只丟掉六國地盤,連退守自己原有關中的領土也無法,自己原來的領土
也被占領,秦國也早就被殺到後繼無人,就此滅亡。連建立流亡政府都無法。